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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明專利侵權只佔不到1% 三星判賠蘋果5.39億美元

鉅亨網編譯林懇 2018-05-25 10:10

經過近五天的審議,美國陪審團法院文件週四 (24 日) 表示,三星電子 (005930-KR) 應向蘋果公司 Apple (AAPL-US) 賠付 5.39 億美元的智慧手機專利,也使這場自 2011 年以來的官司進入最後階段。

據了解,蘋果 7 年前起訴三星並指控其「恣意」的抄襲其智慧手機及平板產品。三星於 2012 年被判有罪,但賠償金額出現的分歧至近日才和解。三星此前曾已向蘋果公司支付了 3.99 億美元賠償金額,審判結果出爐後還需給付蘋果約 1.4 億美元。

在一份聲明中,蘋果公司對此審判結果表示滿意。三星沒有立即表示是否計劃對判決提出上訴,但表示將保留「所有選項」。

美國專利分成三類:

1) 發明專利 Utility Patent

  • 90% 專利落入這一欄,含產品方法、機器、裝置、組合、技術、用途等。

2) 設計專利 Design Patent

  • 約 9% 專利為設計專利,含產品外觀及外表等。

3) 植物專利 Plant Patent

  • 不到 1% 專利為此類,含無性類植物的發掘與發明等。

法庭文件顯示,5.33 億美元賠償為設計專利侵權,而發明專利只佔賠款的 530 萬美元。

此外,蘋果也將獲得三星通過銷售侵權手機所賺取的利潤,目前金額未定,蘋果要求 10 億美元而三星已給付了 1.49 億這類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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