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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賣了!蘋果與唯冠和解 6000萬美元換中國iPad商標權

鉅亨網編譯張正芊 綜合外電 2012-07-02 13:00


蘋果new iPad。(圖:官網)
蘋果new iPad。(圖:官網)

中國廣東法院周一 (2 日) 於官方網站上宣布,蘋果 (Apple)(AAPL-US) 與唯冠科技 (深圳) 間關於 iPad 商標的侵權訴訟,已在蘋果同意支付對方 6000 萬美元補償後,順利和解落幕。這也意味,蘋果在中國販售 iPad 平板電腦的障礙已排除。


本案源於原來擁有 iPad 商標權的唯冠公司,台灣分公司將商標權賣給蘋果,但深圳唯冠卻稱台灣公司無權處置其商標權,因而與蘋果在中國對簿公堂。先是在 2010 年 5 月於深圳中級法院提起訴訟,蘋果敗訴;隨後,蘋果向廣東高級法院提出上訴,並於今年 2 月 29 日首度開庭。

廣東高院在審理各種新證據及兩造辯詞後,合議認為為了雙方最大利益,和解會是最佳選擇。經過協調後,法院於上周一 (25 日) 向蘋果及唯冠送達民事調解書,和解正式生效;蘋果也按協議內容,將 6000 萬美元和解金匯入廣東高院指定的帳戶。

蘋果隨後於上周四 (24 日),向一審的深圳中級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和解案。而深圳法院也在今日,正式行文通知中國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將 iPad 商標權轉移給蘋果。意味這場官司確定圓滿解決。

《路透社》報導,這起官司曾傷害到蘋果 iPad 在中國部分銷售成績,並導致 new iPad 在當地市場推出時間延後。在和解前,唯冠曾要求數個中國大城市的當局,下令當地經銷商將全部 iPad 下架。

蘋果股價收盤連續線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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