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理當為新能源車不限購作出模範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6-11-24 10:21
據2016年11月23日證券時報網報道,中汽協數據顯示,今年1~10月,中國新能源汽車累計生產35.5萬輛,銷售33.7萬輛,分別同比增長77.9%和82.2%。
中國新能源汽車的生產、銷售如此「火爆」,跟中央政策的大力扶植是密不可分的。然而,就在同樣的政策大背景下,北京的則顯得比較另類:根據北京市新能源汽車發展促進中心統計,截至2016年10月9日,個人及單位新增上牌純電動小客車為1.63萬輛。這意味着,2016年仍有4.73萬個新能源車指標持有人尚未購車,占今年北京新能源指標總量的72.8%。
就一般情況來看,在未來一段時期內,北京還會有新能源車指標持有人購車。但是,中籤者最終選擇棄號的肯定有很多。這個,此前已經有先例。譬如,據2016年11月18日《北京日報》報道,2月26日中籤未用的新能源指標有3981個,被納入10月指標配置,也就是說,那一期有32.6%的個人中籤者最終選擇棄號。
有媒體指出,北京棄號的中籤者多為當初搖不上燃油指標、退而求其次的選擇,電動汽車的續航里程較短、沒同等級燃油車性價比高、充電設施有待完善等原因,讓他們還不能真正認可和接受新能源車。
確實如此,可不盡然。
眾所周知,近年來中國推出了一系列有利於新能源車發展的政令,尤其是2015年9月29日,中國國務院常務會議更是明確指令,「各地不得對新能源汽車實行限行、限購,已實行的應當取消」。其後不到一個月,即在同年的10月22日,在北京召開的全國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推進工作座談會上,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國務院總理李克強再次批示道:加快發展節能與新能源汽車,是促進汽車產業轉型升級、搶占國際競爭制高點的緊迫任務,也是推動綠色發展、培育新的經濟增長點的重要舉措。並且,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國務院副總理馬凱亦強調指出,發展新能源汽車如逆水行舟,不進則退,要進一步增強緊迫感、責任感,採取更加有力有效措施,紮實推進各項工作,加快把新能源汽車搞上去。要打破地方保護壁壘,取消限行限購,加強質量安全監管,建立統一開放、有序競爭的全國市場。
顯而易見,中央層面有關新能源車的明令,其針對性是非常強的。換言之,依照中央指令,北京等一線城市,同樣理當無條件地取消對新能源車實行的限購。
誠然,目前北京對新能源車推行免搖號政策了。但是,正像筆者在2015年12月25日公開發表的一篇時評文章所言,新能源車免搖號亦是一種限購。
必須承認,像北京這樣的特大城市,交通壓力比較大。然而大力發展新能源車,既是中央政令所指,又是大勢所趨、人心所向,還是霧霾的重要剋星。
特別值得一提的是,早在2014年5月24日上午,習近平在上海汽車集團考察時就已經強調過,發展新能源汽車是我國從汽車大國邁向汽車強國的必由之路,要加大研發力度,認真研究市場,用好用活政策,開發適應各種需求的產品,使之成為一個強勁的增長點。
就一般政治邏輯來講,北京作為首都,在維護中央權威方面更得作出表率。換言之,在中央早就明確提出增強「四個意識」,以及十八屆六中全會正式確立習近平的核心地位的前提下,北京沒有任何理由可以在新能源車不限購的問題上跟中央「不統一」。
事實正像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中央書記處書記、中央辦公廳主任栗戰書所講,維護黨中央權威和維護習近平同志的核心地位是統一的。黨中央權威是具體的而不是抽象的。維護習近平總書記的核心地位,就是維護黨中央權威;維護黨中央權威,首先要維護習近平總書記的核心地位。
實際上,北京的交通壓力比較大,首先是當初的不少城市規劃有問題,首要的責任在於官方層面。其次,北京現在試圖利用免搖號政策緩解交通壓力,在客觀上一來是「限制」新能源車的健康發展;二來是損害執政黨和政府的權威、公信力,同時也是弱化中央權威和習近平的核心地位;三來也侵害了很多人的合法權益。再者,任由燃油車「大行其道」,而「遏制」新能源車發展的邏輯,從很多角度來看都是弊大於利,甚至是滑天下之大稽。
是故,筆者羅豎一認為,北京理當為新能源車不限購作出模範。否則,負面影響會越來越多、越來越大。(文/羅豎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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