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江電力:2007年第一期公司債券2016年付息公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6-09-19 08:10
由中國長江電力(600900,股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發行人」)於2007年9月24日發行的中國長江電力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一期公司債券(以下簡稱「本期債券」)將於2016年9月26日開始支付自2015年9月24日至2016年9月23日期間(以下簡稱「本年度」)的利息。為保證本次付息工作的順利進行,方便投資者及時領取利息,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一、本期債券的基本情況1.債券名稱:中國長江電力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一期公司債券2.債券簡稱及代碼:07長電債(122000行情,資料),代碼1220003.發行人:中國長江電力股份有限公司4.發行總額:人民幣40億元5.債券期限:10年,附債券持有人有權在債券存續期間第7年付息日將其持有的債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給公司的選擇權6.債券形式:實名制記賬式7.債券利率:票面利率5.35%,在該品種債券存續期內固定不變8.起息日:債券存續期內每年的9月24日為該計息年度起息日9.付息日:本期債券付息日為2008年至2017年每年的9月24日(上述付息日如遇法定節假日,則順延至下一個工作日)10.兌付日:本期債券兌付日為2017年9月24日(上述兌付日如遇法定節假日,則順延至下一個工作日)11.信用級別:債項信用等級AAA,主體信用等級AAA12.上市時間和地點:本期債券於2007年10月12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13.登記、托管、委托債券派息、兌付機構: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簡稱中證登上海分公司)二、本期債券本年度付息情況1.本年度計息期限:2015年9月24日至2016年9月23日,逾期部分不另計利息2.利率:本期債券票面利率(計息年利率)為5.35%3.債權登記日:本期債券在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部分本年度的債權登記日為2016年9月23日。截至上述債券登記日下午收市後,本期債券投資者對托管賬戶所記載的債券余額享有本年度利息4.債券付息日:2016年9月26日三、付息辦法(一)本公司已與中證登上海分公司簽訂了《委托代理債券兌付、兌息協議》,委托中證登上海分公司進行債券兌付、兌息。本公司將在兌息日2個交易日前將本年度債券的利息足額劃付至中證登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銀行賬戶。如本公司未按時足額將債券兌付、兌息資金劃入中證登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銀行賬戶,則中證登上海分公司將根據協議終止委托代理債券兌付、兌息服務,後續兌付、兌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負責辦理,相關實施事宜以本公司的公告為准。(二)中證登上海分公司在收到相應款項後,通過資金結算系統將債券利息劃付給相應的兌付機構(證券公司或中證登上海分公司認可的其他機構),投資者可於兌付機構領取相應的債券利息。四、關於本期債券利息所得稅的說明(一)關於向個人投資者征收債券利息所得稅的說明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和《企業債券管理條例》等相關法規和文件的規定,本期債券個人投資者應就其獲得的債券利息所得繳納企業債券利息個人所得稅。本期債券發行人已在《2007年中國長江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公司債券發行說明書(第一期)》中對上述規定予以明確說明。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加強企業債券利息個人所得稅代扣代繳工作的通知》(國稅函[2003]612號)規定,本期債券利息個人所得稅將統一由各兌付機構負責代扣代繳並直接向各兌付機構所在地的稅務部門繳付。請各兌付機構按照個人所得稅法的有關規定做好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工作。如各兌付機構未履行上述債券利息個人所得稅的代扣代繳義務,由此產生的法律責任由各兌付機構自行承擔。本期債券的個人利息所得稅征繳說明如下:1.納稅人:本期債券的個人投資者2.征稅對象:本期債券的利息所得3.征稅稅率:按利息額的20%征收4.征稅環節:個人投資者在兌付機構領取利息時由兌付機構一次性扣除5.代扣代繳義務人:負責本期債券付息工作的各付息網點6.本期債券利息稅的征管部門:各付息網點所在地的稅務部門(二)關於向非居民企業征收債券利息所得稅的說明對於持有「07長電債」的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等非居民企業(其含義同《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根據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2009年1月1日起施行的《非居民企業所得稅源泉扣繳管理暫行辦法》(國稅發[2009]3號)以及2009年1月23日發布的《關於中國居民企業向QFII支付股息、紅利、利息代扣代繳企業所得稅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47號)等規定,非居民企業取得的發行人本期債券利息應當繳納10%的企業所得稅,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將按10%的稅率代扣相關非居民企業上述企業所得稅,在向非居民企業派發債券稅後利息,將稅款返還債券發行人,然後由債券發行人向當地稅務部門繳納。五、相關機構(一)發行人:中國長江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盧純地址:北京市西城區金融大街19號富凱大廈B座22層聯系人:姚文婷電話:010-58688957傳真:010-58688964郵政編碼:100033(二)保薦人/主承銷商/受托管理人:華泰聯合證券有限責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吳曉東地址π北京市西城區豐盛胡同22號豐銘國際大廈A座6層聯系人:李想電話:010-56839485傳真:010-56839500郵政編碼:100032(三)托管人: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陸家嘴(600663,股吧)東路166號中國保險大廈聯系人:徐瑛郵政編碼:200120特此公告。中國長江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2016年9月18日【作者:和訊獨家】【了解詳情請點擊:www.hexu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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