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陸電子:2014年公司債券(第一期)2016年付息公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6-09-12 08:20
特別提示:深圳市科陸電子(002121,股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公司債券(第一期)(以下簡稱「14科陸01」或「本期債券」)本次付息的債權登記日為2016年9月14日,凡在2016年9月14日(含)前買入並持有本期債券的投資者享有本次派發的利息;2016年9月14日賣出本期債券的投資者不享有本次派發的利息。深圳市科陸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簡稱「發行人」或「本公司」)於2014年9月17日發行的深圳市科陸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公司債券(第一期)將於2016年9月19日開始支付自2015年9月17日至2016年9月16日期間的利息。根據《深圳市科陸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2014年公司債券(第一期)募集說明書》和《深圳市科陸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公司債券(第一期)上市公告書》有關條款的規定,在本期債券的計息期限內,每年付息一次,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一、本期債券基本情況1、發行人:深圳市科陸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債券名稱:深圳市科陸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公司債券(第一期)3、債券簡稱及代碼:14科陸01(112226)4、發行總額:人民幣2億元5、發行價格:人民幣100元/張6、債券期限:期限為5年,附第3年末發行人上調票面利率選擇權及投資者回售選擇權。7、債券利率:本期債券的票面年利率為7%,在本期債券存續期限前3年固定不變。8、每張派息額:人民幣7.00元(含稅)9、起息日:2014年9月17日開始計息,本期債券計息期限內每年的9月17日為該計息年度的起息日。10、付息日:本期債券計息期間,每年9月17日為上一計息年度的付息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節假日或休息日,則順延至其後的第1個工作日。11、到期日:本次債券到期日為債券發行首日後5年。若投資者部分或全部行使回售選擇權,則回售部分債券的到期日為債券發行首日後3年。12、還本付息方式:在本期債券的計息期限內,每年付息一次;若投資者放棄回售選擇權,則至2019年9月17日一次兌付本金;若投資者部分或全部行使回售選擇權,則回售部分債券的本金在2017年9月17日兌付,未回售部分債券的本金至2019年9月17日兌付。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節假日或休息日,則順延至其後的第1個工作日。13、信用級別及資信評級機構:經鵬元資信評估有限公司綜合評定,發行人的主體信用等級為AA,本期債券的信用等級為AA。14、上市時間與地點:本期債券於2014年11月21日在深圳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二、本次債券本期付息方案根據《深圳市科陸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公司債券(第一期)票面利率公告》,本期債券的票面利率為7%,每手「14科陸01」(面值人民幣1,000元)派發利息為人民幣70.00元(含稅。扣稅後個人、證券投資基金債券持有人實際每手派發利息為:56.00元;扣稅後非居民企業(包含QFII、RQFII)取得的實際每手派發利息為:63.00元)。下一付息期票面利率:7%下一付息期起息日:2016年9月17日三、本次付息債權登記日及付息日1、本期債券付息權益登記日:2016年9月14日2、本期債券除息日:2016年9月19日3、本期債券付息日:2016年9月19日四、本次付息對象本次付息對象為截止2016年9月14日下午深圳證券交易所收市後,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簡稱:「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登記在冊的全體「14科陸01」公司債券的持有人。五、本次付息方法本公司將委托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進行本次付息。在本次付息日2個交易日前,公司會將本期債券本次利息足額劃付至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銀行賬戶。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項後,通過資金結算系統將本期債券本次利息劃付給相應的付息網點(由債券持有人指定的證券公司營業部或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認可的其他機構)。本公司與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的相關協議規定,如本公司未按時足額將債券付息資金劃入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銀行賬戶,則後續付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負責辦理,相關實施事宜以本公司的相關公告為准。六、關於本次付息對象繳納利息所得稅的說明1、個人繳納公司債券利息所得稅的說明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及其他相關稅收法規和文件的規定,本期債券個人(包括證券投資基金)持有者應繳納公司債券個人利息收入所得稅,稅率為利息額的20%。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加強企業債券利息個人所得稅代扣代繳工作的通知》(國稅函[2003]612號)規定,本期債券利息個人所得稅統一由各付息網點在向債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時負責代扣代繳,就地入庫。2、非居民企業繳納公司債券利息所得稅的說明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非居民企業所得稅源泉扣繳管理暫行辦法》(國稅發[2009]3號)等規定,本期債券非居民企業(包括QFII、RQFII)債券持有者取得的本期債券利息應繳納10%企業所得稅,由本公司負責代扣代繳。3、其他債券持有者繳納公司債券利息所得稅的說明。其他債券持有者的債券利息所得稅需自行繳納。七、本期債券付息的相關機構1、發行人:名稱:深圳市科陸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聯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區高新技術產業園北區寶深路科陸大廈聯系人:黃幼平電話:0755-26719528傳真:0755-267196792、保薦人保薦人(主承銷商):國信證券(002736,股吧)股份有限公司聯系地址:深圳市紅嶺中路1012號國信證券大廈16~26層聯系人:王浩電話:0755-82135059傳真:0755-821334193、托管人托管人: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聯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區深南大道2012號深圳證券交易所廣場聯系人:賴興文電話:0755-21899321郵政編碼:518038特此公告深圳市科陸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二零一六年九月九日【作者:和訊獨家】【了解詳情請點擊:www.hexu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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