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針對中國國企提高審查門檻 為併購敲警鐘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6-06-14 15:45
(圖:AFP)
中新網14日援引參考消息網報導,歐盟執委會針對近期一項中國國有企業收購歐洲資產的計劃作出裁決,此舉意義重大,今後這類收購行動將面臨更多監管審查,給那些可能考慮在歐洲購買資產,卻認為不需要由監管部門批准的中國國有企業敲了一記警鐘。
據路透社6月13日報導,法國電力集團(EDF)與中國廣核集團有限公司(CGN)申請成立合資公司,對歐盟反壟斷問題擁有唯一裁量權的歐盟執委會審核後認定,CGN與中國管理國營企業的中央機構--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之間並非獨立關係。因此歐盟認為,執委會有權決定這宗交易能否被放行。
這意味著執委會在考慮是否由其來決定交易能否獲得通過時,不僅要看CGN本身的營收,還要看所有中國國營能源企業的營收總和。如此一來,CGN的營業額也就自動高於歐盟併購審查的規模門檻,給那些可能考慮在歐洲購買資產,卻認為不需要由監管部門批准的中國國有企業敲了一記警鐘。
報導稱,通常在歐盟的併購案,只有併購一方營收超過2.5億歐元(2.81億美元),同時全球合計營收超過50億美元時,歐盟執委會才會對併購案進行審查。
若單看CGN的營收,並沒有超過2.5億歐元的門檻,但如果把中國國有能源企業當成一個總體來看,當然就高於這個標準。
雖然這項裁定在4月公佈時幾乎沒人注意到細節,但為中國企業及其收購目標提供服務的律師事務所已在過去幾週向客戶發出了警告,稱這項決定可能讓中國國有企業無論在歐洲的業務規模有多大,都需要申請歐盟的併購審查,從而為交易增添障礙,至少是推遲了中國國有企業提出的收購計劃。
事發原因是中資公司--其中多數是國企,在過去18個月內收購逾2000億美元外國資產,在歐洲和美國引發一些政治擔憂。
法國和德國政界人士對中資公司在歐洲的迅速推進表示擔憂,法國總統歐蘭德(Francois Hollande)反對上海市控股的錦江集團對法國酒店集團雅高(Accor)的收購。
歐盟執委會3月批准了CGN-EDF的合資計劃,但引發波瀾的卻是4月公佈的全面分析報告,該報告說明瞭為什麼歐盟執委會審核該交易。
報導稱,CGN的案子標誌著歐盟執委會首次公開表示,中國政府的控制無處不在,因此一個行業的所有國企應當作為一個實體看待。
「CGN案的決定表明,歐盟執委會對於中國國企參與交易的審查意向,」Hogan Lovells律師事務所駐北京的合夥人Adrian Emch表示。
CGN未回覆路透的置評請求,該公司在提交給歐盟執委會的文件中稱其獨立運營。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未回覆路透的置評請求。
報導稱,部分歐洲和美國決策者提出中國的對外收購帶來國家安全風險,引發美國外資審議委員會(CFIUS)審查,在某些情況下限制了更多交易。
根據湯森路透數據,過去18個月中資公司至少50%的對外收購涉及到國有全資或部分控股企業。
據歐盟一位知情消息人士稱,歐盟執委會的上述決定並未樹立新的先例,但更加清晰地反映出執委會對於這些中國企業國有背景的想法。「這十有八九會成為未來此類收購案的基本依據,」該消息人士稱。
律師們表示,眼下他們向中國國企客戶提出的建議是,即使這些客戶認為交易未達到歐盟的併購審查門檻,也可以和歐盟執委會進行溝通,特別是如果這些企業在中國能源領域開展業務的話。
報導稱,假如不提交申請獲得許可就進行交易,有可能會招致鉅額罰單。例如在2014年時,歐盟執委會就向挪威三文魚養殖公司Marine Harvest開出了2000萬歐元的罰單,因該公司未經歐盟審批就與競爭對手合併。
「這肯定是未來此類案例的前車之鑒,」Freshfields律所負責中國反壟斷業務的負責人之一Nicholas French稱,「如果是能源行業的國有企業,他們必須拿出具體的證據來駁倒執委會的分析。」
報導指出,對於那些申請併購評估的企業,審批過程可能會變得更加繁瑣,歐盟方面會要求提供額外資訊,讓在歐洲收購資產的國有企業說明其公司的控股架構情況。由於中國的國家保密法十分嚴格,要做到這一點可能很困難。
歐盟方面態度趨嚴或影響到中國化工以430億美元收購瑞士農化企業先正達(Syngenta)的交易。該交易是中國迄今最大一筆對外收購,律師稱審批可能需要更長時間,並可能需要提供額外資訊。
「審查級別可能會提高。假如大量的國有企業都要提供具體的企業資訊,則向歐盟提出併購申請可能會更加棘手,」英國智庫Institute for Statecraft的教授Alan Riley稱,「試想中國化工很有可能面臨執委會的苛刻要求,執委會可能會要他們提供至少與其他生物和農業類國有企業的關聯資訊,他們只能希望不要出現很多業務重疊的情況。」
- 投資10至18歲孩子的最佳方案
- 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
延伸閱讀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