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業技術與資訊〉歐盟領跑全球AI治理立法
工業技術與資訊月刊 2023-12-31 09:00
撰文/陳宗胤
根據史丹佛大學「以人為本 AI 研究中心」(Human-Centered Artificial Intelligence;HAI)所提出的《AI Index 2023》報告,自 2017 年加拿大正式提出國家 AI 戰略後,至 2022 年已有 62 國相繼提出國家層級的 AI 戰略。此時期各國 AI 戰略內容主要朝研發、新創或基礎建設等能力建構,然有鑑於 AI 爭議事件自 2012 年以來增加 26 倍,代表 AI 濫用的風險日增,也加速 AI 立法的進行。在報告調查的 127 國當中,有 31 個國家在 2016 年通過 AI 相關法案,2022 年增至 123 國,顯示全球 AI 競賽已逐漸轉向為全球 AI 治理競賽。
AI 治理態度 各國大不同
但各國在 AI 治理的態度歧異相當大,有學者指出美國模式強調創新與有限監管;歐盟模式則強勢主導監管平衡;印度模式強調數位主權與保護新興工業;中國模式則著重強力國家控制與快速創新。這 4 種模式在法規標準、貿易障礙消除與人權保護上截然不同,造成各國在面對 AI 發展上的政策與法規作為難有共識,這情形在美中科技與貿易戰、俄烏戰爭後的新地緣政治與國際關係緊張下,更是難以解決。因此,誠如美國前國務卿季辛吉在其書中所表示的,各國在面對數位科技,尤其是 AI 帶來的社會議題,也必須如淨零排放議題一般,秉持合作精神,從共同利益上找出共識。
AI 監管法案 歐盟進度領先全球
目前歐盟對 AI 的立法進度最積極,根據 2020 年的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and Democratic Values: The AI Social Contract Index 指出,全球有數百個 AI 倫理框架,只有 OECD/G20 的框架與原則,對各國政策和實踐產生重大影響,現已有超過 50 個國家政府正式認可 OECD/G20 原則。
歐盟更是在 AI 治理上與 OECD 緊密合作,再加上歐盟的立法舉動向來都帶有「布魯塞爾效應」(Brussel Effect),也就是將歐盟法律透過市場機制外部化去引起監管全球化,甚至進一步控制市場發展趨勢,這也導致 2020 年歐盟提出 AI 白皮書時,所有科技巨頭立刻關注其內容,以避免「一般資料保護規定」(GDPR)通過時措手不及。
目前,歐洲議會已通過修正案,力拚年底推出首部 AI 監管法案。現階段歐洲機構的主要意見包括:將 AI 系統定義縮小到透過機器學習方法、明確高風險 AI 系統的要求、釐清 AI 法的範圍及提出 AI 監管沙盒等多項措施;在 2023 年 6 月 14 日提出的重點修正項目則包括:修改 AI 系統定義,將人類監督、技術穩健與安全、隱私與資料治理、透明度、非歧視及社會與環境福祉等 6 項基本原則納入法案等,更增加對基礎模型的義務要求,將其與高風險 AI 系統並列,也增加生成式 AI 的透明度義務。
ChatGPT 問世 凸顯立法管理 AI 發展難題
此次議會修正內容,最受到關注的要屬回應 ChatGPT 所帶來的衝擊。在 ChatGPT 這類生成式 AI 一夕間席捲全球後,原本歐盟執委會提案的監管邏輯完全無法適用,因為生成式 AI 未有明確的使用出口,卻會帶來極大衝擊,例如答案的錯誤或偏見、生成內容的偏誤等,應用上存在著許多風險。由此可知,AI 技術的快速演變,可能讓前一年才確立的立法原則完全不適用,這也凸顯人類試圖立法管理 AI 發展的重要難題。
AI 治理的落差雖是發展的必然,但卻不能置之不理,許多學者紛紛呼籲,大國必須放下成見,避免 AI 競賽成為軍備競賽,否則將招致難以想像的後果。另一方面,AI 治理的全球層級似乎正由 OECD 原則與歐盟法案所主導發展。然而,歐盟立法絕非橫空出世,而是在高層級的共識達成後,再逐步的形成法規原則與管制內容等細節,歷時將近 3 年。我國此前也曾傳出將推動 AI 基本法的聲浪,雖然後來已確定暫緩,但必須思考的是,我國在 AI 法制的前置作業是否如同歐盟完整?AI 治理與立法雖然是全球趨勢,在考量實際作為時,仍宜審慎觀察整體流程與背景脈絡,方能打造出相對完善且因地制宜的治理法規體系,讓法規不止於宣示意義,還能具體落實。
轉載自《工業技術與資訊》月刊第 380 期 2023 年 12 月號,未經授權不得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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