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空職工發動會員陳情 長榮航發表聲明 強調以永續經營為目標
財訊快報 2018-11-30 15:25
針對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 (桃空職工) 發動會員,指控長榮航空 (2618) 玩兩面手法,要求具體面對工會訴求,長榮航空再次表達,一直以來本著誠信與桃空職工持續協商,部分訴求雙方已有共識,針對空服員於總公司陳情,長榮航空回應強調反駁不實指控,公司以永續經營為目標,兼顧員工福利與股東權益,增進勞動條件一體適用,同仁團結不容被分化等。長榮航空強調,公司照顧員工、持續改善勞動條件的信念自始至終從未改變,但是,長榮航空為 100% 純民營公司,經營績效需要對數十萬投資大眾、國內外法人機構負責,同時也需要肩負永續經營的企業社會責任,在提升員工勞動條件以及獲利回饋員工的同時,也需要兼顧投資大眾的權益及合理的報酬率,讓公司能夠永續經營。
經由歷次團協,雙方已針對每個月保障飛行時數 60 小時達成共識,長榮航空更主動提議,為讓員工能及早適用此項保障,縱於 2019 年 1 月 1 日團協尚未簽訂,公司同意提前實施;另雙方亦已同意特休給予 2 小時飛行津貼給付原則,惟因工會堅持在此議題上不能一體適用全體組員而尚無共識,桃空職工指控長榮航空進展甚微,與事實不符。
而長榮航空空服員薪資包括底薪、飛行津貼及其他各項津貼,日支費則是空服員停留外站的餐費、雜費,現行每小時 90 元的日支費,除早餐已由公司支付餐費外,換算下來空服員平均每頓餐費約 1,600-2,000 元,是否不敷使用可受公評。長榮航空也提出以 90 元為基準,將逐年參照國際物價指數酌情調整之對案。
在團協會議中,長榮航空請桃空職工提出日支費不敷使用之場站及説明,以利深入研議如何改善,但是桃空職工直至今日仍僅以直接比照華航 (2610) 現行標準,拒絕討論其他方案之可行性。
長榮航空空勤組員派遣均遵循相關法規,並依經驗值針對可能超時之航班進行風險管理及採取因應措施,譬如今年桃園-北京航線即已安排雷雨好發的 8 月份在北京過夜,高雄-東京航線亦自今年度開始,在冬季班表將改為過夜航班。公司並於團協中針對桃空職工所提的其他有疑慮之航班,持續提出優化方案之討論,工會指責公司毫無改善顯非事實。
此外,長榮航空強調,飛航至今的發展成果,是每一位同仁各司其職、一起打拼的結果,多年以來公司秉持照顧員工的信念,不斷的改善勞動條件、增進全體員工福利,都是一視同仁、公平對待,自始至終都不會改變,是長榮航空能夠永續經營的根基。
長榮航空尊重、也願意聆聽各工會為增進員工勞動條件與福利,提出合理、合法的主張與建議,但是公司照顧員工的美意絕對不容被分化,絕不會有差別待遇,一定會落實到每一位同仁,維持公司同仁團結、勞資和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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