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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福大:更正本公司民國110年度第1、2、3季合併財務報告部分內容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1-12-28 20:38


第53款


公司代號:4402


公司名稱:福大

發言日期:2021/12/28

發言時間:20:38:21

發言人:楊燈雄

1.事實發生日:110/12/28

2.公司名稱:福大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更正本公司民國110年度第1、2、3季合併財務報告部分內容

6.更正資訊項目/報表名稱:110年度第1、2、3季合併財務報告部分內容

附註

7.更正前金額/內容/頁次:

110年第一季合併財務報告附註

(1)第33頁:十一、待出售非流動資產

110年3月31日 109年12月31日 109年3月31日

待出售機器及其他設備 $ 31,239 $ 31,239 $ 31,239

(詳下說明1)

待出售其他設備 34,389 38,926 34,389

(詳下說明2)

減:累計減損 (28,686) (28,686) (28,686)

$ 36,942 41,479 36,942

1.合併公司董事會於民國107年8月10日決議,本公司之子公司福盈光電

股份有限公司因電子材原物料價格波動過大及代工成本過高,致本業連

續虧損,擬自民國107年8月15日起歇業,故基於資產管理考量, 並預計

於12 個月內完成處分程序, 截至109年9月30日, 合併公司已將該類機

器設備全數出售或報廢完畢。

2.合併公司董事會於民國107年8月10日決議,基於充實營運資金考量,擬

出售太陽能電站(原帳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項下),並預計於36個月內完

成處分程序,惟截至110年3月31日止,仍有36,942仟元尚未出售或報廢。

3.合併公司民國110年及109年3月31日之待出售非流動資產累計減損損失皆

為28,686仟元,係生產電池片之機器設備減損損失。生產電池片之機器設

備減損損失之評價方法,請詳附註十三。太陽能電站減損評估係依據獨立

外部鑑價專家之評估結果。外部鑑價專家係按成本(重置成本)法作為待出

售非流動資產公允價值之評價依據,其評價技術係經訪查市場行情之新品

市價後,推算重置成本價格,並以成本價格扣減折舊及其他應扣減部分,

以求得太陽能電站之價格。

4.合併公司於110年3月17日經董事會決議,部分太陽能電站擬取消出售計

畫,後續處理狀況將視營運狀況而定。

(2)第37頁:十五、投資性不動產

合併公司投資性不動產於民國108年1月17日經由母公司董事會決議處分,

總價款是1,080,000仟元,扣除相關佣金等支出及繳納土地增值稅後,餘額

列為處分利益。截至民國110年3月31日止並無新增項目。

(3)第48頁:2.關係人提供背書保證情形

關係人類別 性 質 110年3月31日 109年12月31日 109年3月31日

母公司之 背書 $ 19,567 $ 14,415 $ 16,537

主要管理階層 保證

110年第二季合併財務報告附註

(4)第30頁:十一、待出售非流動資產

110年6月30日 109年12月31日 109年6月30日

待出售機器及其他設備 $ 31,239 $ 31,239 $ 31,239

(詳下說明1)

待出售其他設備 34,389 38,926 34,389

(詳下說明2)

減:累計減損 (28,686) (28,686) (28,686)

$ 36,942 41,479 36,942

1.合併公司董事會於民國107年8月10日決議,本公司之子公司福盈光電

股份有限公司因電子材原物料價格波動過大及代工成本過高,致本業連

續虧損,擬自民國107年8月15日起歇業,故基於資產管理考量,合併公

司擬出售相關生產電池片之機器設備(原帳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項下),

並預計於12個月內完成處分程序,截至109年9月30日止,合併公司已將

該類機器設備全數出售或報廢完畢。

2.合併公司董事會於民國107年8月10日決議,基於充實營運資金考量,

擬出售太陽能電站(原帳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項下),並預計於24個月

內完成處分程序,惟截至110年6月30日止,仍有36,942仟元尚未出售或報廢。

3.合併公司民國110年及109年6月30日之待出售非流動資產累計減損損失分

別為28,686仟元及28,686仟元,係生產電池片之機器設備減損損失。生產電

池片之機器設備減損損失之評價方法,請詳附註十三。太陽能電站減損評估

係依據獨立外部鑑價專家之評估結果。外部鑑價專家係按成本(重置成本)法

作為待出售非流動資產公允價值之評價依據,其評價技術係經訪查市場行情

之新品市價後,推算重置成本價格,並以成本價格扣減折舊及其他應扣減部

分,以求得太陽能電站之價格。

4.合併公司於110年3月17日經董事會決議,部分太陽能電站擬取消出售計畫,

後續處理狀況將視營運狀況而定。

(5)第34頁:十五、投資性不動產

合併公司投資性不動產於民國108年1月17日經由母公司董事會決議處分,總

價款是1,080,000仟元,扣除相關佣金等支出及繳納土地增值稅後,餘額列為

處分利益。截至民國110年6月30日止並無新增項目

(6)第48頁:2.關係人提供背書保證情形

關係人類別 性 質 110年6月30日 109年12月31日 109年6月30日

母公司之 背書 $ - $ 14,415 $ 57,098

主要管理階層 保證

110年第三季合併財務報告附註

(7)第31頁:十一、待出售非流動資產

110年9月30日 109年12月31日 109年9月30日

待出售機器及其他設備 $ 31,239 $ 31,239 $ 31,239

(詳下說明1)

待出售其他設備 34,389 38,926 34,389

(詳下說明2)

減:累計減損 (28,686) (28,686) (28,686)

$ 36,942 41,479 36,942

1.合併公司董事會於民國107年8月10日決議,本公司之子公司福盈光

電股份有限公司因電子材原物料價格波動過大及代工成本過高,致本

業連續虧損,擬自民國107年8月15日起歇業,故基於資產管理考量,

合併公司擬出售相關生產電池片之機器設備(原帳列不動產、廠房及設

備項下),並預計於12個月內完成處分程序,截至109年9月30日止,

合併公司已將該類機器設備全數出售或報廢完畢。

2.合併公司董事會於民國107年8月10日決議,基於充實營運資金考量,

擬出售太陽能電站(原帳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項下),並預計於24個

月內完成處分程序,惟截至110年9月30日止,仍有36,942仟元尚未出

售或報廢。

3.合併公司民國110年及109年9月30日之待出售非流動資產累計減損損

失分別為28,686仟元及28,686仟元,係生產電池片之機器設備減損損失。

生產電池片之機器設備減損損失之評價方法,請詳附註十三。太陽能電

站減損評估係依據獨立外部鑑價專家之評估結果。外部鑑價專家係按成

本(重置成本)法作為待出售非流動資產公允價值之評價依據,其評價技

術係經訪查市場行情之新品市價後,推算重置成本價格,並以成本價格

扣減折舊及其他應扣減部分,以求得太陽能電站之價格。

4.合併公司於110年3月17日經董事會決議,部分太陽能電站擬取消出售

計畫,後續處理狀況將視營運狀況而定。

(8)第35頁:十五、投資性不動產

合併公司投資性不動產於民國108年1月17日經由母公司董事會決議處分,

總價款是1,080,000仟元,扣除相關佣金等支出及繳納土地增值稅後,餘

額列為處分利益。截至民國110年9月30日止並無新增項目

(9)第49頁:2.關係人提供背書保證情形

關係人類別 性 質 110年9月30日 109年12月31日 109年9月30日

母公司之 背書 $ - $ 14,415 $ 78,588

主要管理階層 保證

8.更正後金額/內容/頁次:

110年第一季合併財務報告附註

(1)第33頁:十一、待出售非流動資產

110年3月31日 109年12月31日 109年3月31日

待出售機器及其他設備 $ 38,247 $ 42,784 $ 38,247

(詳下說明1)

減:累計減損 (1,305) (1,305) (1,305)

$ 36,942 41,479 36,942

1.合併公司董事會於民國107年8月10日決議,基於充實營運資金考量,擬

出售太陽能電站(原帳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項下),截至110年3月31日止,

帳列36,942仟元尚未出售或報廢。

2.合併公司民國110年及109年3月31日之待出售非流動資產累計減損損失均

為1,305仟元,係太陽能電站減損損失。太陽能電站減損評估係依據獨立外

部鑑價專家之評估結果。外部鑑價專家係按成本(重置成本)法作為待出售

非流動資產公允價值之評價依據,其評價技術係經訪查市場行情之新品市價

後,推算重置成本價格,並以成本價格扣減折舊及其他應扣減部分,以求得

太陽能電站之價格。

3.合併公司於110年3月17日經董事會決議,部分太陽能電站擬取消出售計畫,

後續處理狀況將視營運狀況而定。

(2)第37頁:十五、投資性不動產:無。

(3)第48頁:2.關係人提供背書保證情形

關係人類別 性 質 110年3月31日 109年12月31日 109年3月31日

母公司之 背書 $ 27,627 $ 22,785 $ 25,837

主要管理階層 保證

110年第二季合併財務報告附註

(4)第30頁:十一、待出售非流動資產

110年6月30日 109年12月31日 109年6月30日

待出售機器及其他設備 $ 38,247 $ 42,784 $ 38,247

減:累計減損 (1,305) (1,305) (1,305)

$ 36,942 41,479 36,942

1.合併公司董事會於民國107年8月10日決議,基於充實營運資金考量,擬出

售太陽能電站(原帳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項下),截至110年6月30日止,帳

列36,942仟元尚未出售或報廢。

2.合併公司民國110年及109年6月30日之待出售非流動資產累計減損損失均

為1,305仟元,係太陽能電站減損損失。太陽能電站減損評估係依據獨立外

部鑑價專家之評估結果。外部鑑價專家係按成本(重置成本)法作為待出售非

流動資產公允價值之評價依據,其評價技術係經訪查市場行情之新品市價後

,推算重置成本價格,並以成本價格扣減折舊及其他應扣減部分,以求得太

陽能電站之價格。

3.合併公司於110年3月17日經董事會決議,部分太陽能電站擬取消出售計畫

,後續處理狀況將視營運狀況而定。

(5)第34頁:十五、投資性不動產

無。

(6)第48頁:2.關係人提供背書保證情形

關係人類別 性 質 110年6月30日 109年12月31日 109年6月30日

母公司之 背書 $ 7,750 $ 22,785 $ 66,088

主要管理階層 保證

110年第三季合併財務報告附註

(7)第31頁:十一、待出售非流動資產

110年9月30日 109年12月31日 109年9月30日

待出售機器及其他設備 $ 38,247 $ 42,784 $ 38,247

(詳下說明1)

減:累計減損 (1,305) (1,305) (1,305)

$ 36,942 41,479 36,942

1.合併公司董事會於民國107年8月10日決議,基於充實營運資金考量,擬出

售太陽能電站(原帳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項下),截至110年9月30日止,帳

列36,942仟元尚未出售或報廢。

2.合併公司民國110年及109年9月30日之待出售非流動資產累計減損損失均

為1,305仟元,係太陽能電站減損損失。太陽能電站減損評估係依據獨立外

部鑑價專家之評估結果。外部鑑價專家係按成本(重置成本)法作為待出售非

流動資產公允價值之評價依據,其評價技術係經訪查市場行情之新品市價後,

推算重置成本價格,並以成本價格扣減折舊及其他應扣減部分,以求得太陽

能電站之價格。

3.合併公司於110年3月17日經董事會決議,部分太陽能電站擬取消出售計畫,

後續處理狀況將視營運狀況而定。

(8)第35頁:十五、投資性不動產:無。

(9)第49頁:2.關係人提供背書保證情形

關係人類別 性 質 110年9月30日 109年12月31日 109年9月30日

母公司之 背書 $ 59,576 $ 22,785 $ 87,268

主要管理階層 保證

9.因應措施:公告並將更補正之財報相關資訊上傳。

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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