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數位市場草案劍指「線上守門人」 違者恐處年營收10%罰款
鉅亨網編譯林薏禎 2020-12-15 00:35
歐盟起草的《數位市場法案》(Digital Markets Act) 即將於週二 (15 日) 公布,一旦被認定違反新規定,Google(GOOGL-US)、蘋果 (AAPL-US) 和亞馬遜 (AMZN-US) 在內等「線上守門人」,可能面臨年營收 10% 的鉅額罰款。
根據《彭博社》看到的法規草案文件,新版《數位市場法案》主要針對所謂的「守門人」企業,即蘋果、Google 以及亞馬遜在內等有權控制平台權限和數據的科技公司,禁止其給予自家產品或服務優惠待遇,確保同業和用戶能擁有公平競爭環境。
上述文件指出,歐盟委員會將依據多種標準,來定義「守門人」企業,包含公司營收、用戶數量,以及公司對單一市場的影響或對競爭對手的重要性等,名單每兩年將進行更新。
據了解,若歐盟在 5 年內開出至少 3 筆罰款,則該公司將被視為「系統性違規」,系統性違反 (systemically infringes) 新規定的企業,可能遭歐盟委員會命令調整行為和企業結構,例如分拆業務,。
法規草案週二 (5 日) 將由歐盟數位事務主管 Thierry Breton 和主掌競爭事務的委員 Margrethe Vestager 一同宣布。
由於新規定屬草案形式,未來仍有修改可能,草案提出後可能花費數月,甚至數年時間才能正式立法,過程中還須獲得歐盟其他立法機構批准,包含歐洲議會 (European Parliament) 和歐洲理事會 (Council of European)。
除了新版《數位市場法案》外,歐盟還將同步提出《數位服務法案》(Digital Service Act) 草案,要求平台對自家網站上的用戶內容承擔更多責任,違反者最高面臨全球年營收 6% 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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