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汽車:公告本公司108年現金減資換發股票相關事項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9-09-05 14:40
壹、本公司108年股東常會決議辦理減資新台幣(以下同)8,304,305,120元,銷除已發行股份830,430,512股,業經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8年7月23日金管證發字第1080322984號函申報生效,並奉經濟部108年8月19日經授 商字第10801113240號函核准變更登記,「減資換發股票作業計劃書」亦已經台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108年8月30日臺證上一字第1080015665號函核准在案。 貳、茲依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規定,將減少資本銷除股份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公司名稱:中華汽車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二、所營事業: (1) CA01090 鋁鑄造業。 (2) CB01010 機械設備製造業。 (3) CC01010 發電、輸電、配電機械製造業。 (4) CD01030 汽車及其零件製造業。 (5) CD01040 機車及其零件製造業。 (6) CD01050 自行車及其零件製造業。 (7) CC01090 電池製造業。 (8) CD01990 其他運輸工具及其零件製造業。 (9) CQ01010 模具製造業。 (10)E603050 自動控制設備工程業。 (11)E603100 電焊工程業。 (12)E604010 機械安裝業。 (13)E605010 電腦設備安裝業。 (14)F106030 模具批發業。 (15)F112040 石油製品批發業。 (16)F113010 機械批發業。 (17)F113110 電池批發業。 (18)F113020 電器批發業。 (19)F113070 電信器材批發業。 (20)F114010 汽車批發業。 (21)F114020 機車批發業。 (22)F114030 汽、機車零件配備批發業。 (23)F114040 自行車及其零件批發業。 (24)F114050 車胎批發業。 (25)F119010 電子材料批發業。 (26)F206030 模具零售業。 (27)F212050 石油製品零售業。 (28)F213010 電器零售業。 (29)F213060 電信器材零售業。 (30)F213110 電池零售業。 (31)F214010 汽車零售業。 (32)F214020 機車零售業。 (33)F214030 汽、機車零件配備零售業。 (34)F214040 自行車及其零件零售業。 (35)F214050 車胎零售業。 (36)F219010 電子材料零售業。 (37)F401010 國際貿易業。 (38)F401021 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輸入業。 (39)F501990 其他餐飲業。 (40)H703100 不動產租賃業。 (41)I102010 投資顧問業。 (42)I103060 管理顧問業。 (43)I301010 資訊軟體服務業。 (44)I401010 一般廣告服務業。 (45)I501010 產品設計業。 (46)IE01010 電信業務門號代辦業。 (47)IZ01010 影印業。 (48)IZ02010 打字業。 (49)IZ04010 翻譯業。 (50)IZ12010 人力派遣業。 (51)J901020 一般旅館業。 (52)J903020 登山嚮導業。 (53)JA01010 汽車修理業。 (54)JA01990 其他汽車服務業。 (55)JA02010 電器及電子產品修理業。 (56)JA02020 機車修理業。 (57)JA02030 自行車修理業。 (58)JB01010 會議及展覽服務業。 (59)JE01010 租賃業。 (60)J202010 產業育成業。 (61)F106010 五金批發業。 (62)CC01020 電線及電纜製造業。 (63)CC01030 電器及視聽電子產品製造業。 (64)CC01080 電子零組件製造業。 (65)IZ99990 其他工商服務業。 (66)ZZ99999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三、本公司所在地:台北市敦化南路二段2號11樓。 四、董事之人數及任期:董事9至15人,任期三年,連選得連任。前述董事名額中獨立董事名額至少3人。 五、公司章程訂定日期:58年5月10日,105年6月24日第41次修訂。 六、公告方法: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網址: http://mops.twse.com.tw。 七、原發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 (1)本公司額定資本總額為18,000,000,000元,每股10元,分1,800,000,000股。 (2)本公司原實收資本額為13,840,508,540元,每股10元,計1,384,050,854股。 參、減資換發有價證券作業計劃內容 一、本次應換發之股票,包括歷年發行之全部上市股票,計普通股1,384,050,854股,每股面額為新台幣(以下同)10元,共計13,840,508,540元。 二、本次現金減資8,304,305,120元整,銷除已發行股份830,430,512股,用以健全資本結構及提升股東權益報酬率;依公司法第168條之規定,減少資本應依股東所持股份比例減少之,減資比率為60%。 三、減資後換發股份總數、總金額及換發比率: 減資後換發股數計553,620,342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減資後換發金額計5,536,203,420元。 依「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各股東持有股份分別計算,每仟股換發400股(每仟股減少600股),預計每仟股退還現金6,000元;減資後不滿一股之畸零股,股東可自減資換股停止過戶前五日起至停止過戶前一日止,向本公司股務單位辦理合併湊成整股之登記,併湊後仍不足一股之普通股畸零股,由本公司依「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前在股票公開集中交易市場最後交易日之收盤價,按比例計算給付現金予股東,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並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依上述收盤價承購。 四、減資換發股票日程: (1)舊股票最後交易日:108年9月25日。 (2)舊股票停止交易期間:108年9月26日起至108年10月4日止。 (3)舊股票最後過戶日:108年9月27日(現場過戶請於108年9月27日(星期五)下午17:00前駕臨本公司股務單位辦理,掛號郵寄者以108年9月27日(最後過戶日)郵戳為憑。) (4)舊股票停止過戶期間:108年9月30日起至108年10月4日止。 (5)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108年10月4日。 (6)新股票上市買賣日期暨舊股票終止上市日期:108年10月7日。 (7)現金減資退還股款發放日:108年10月9日。 (8)本次換發之股票採無實體方式發行,其權利義務與舊股票相同。 五、換發程序及手續: (1)原已存放於證券集保帳戶之股票,由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於新股上市買賣日統一換發為無實體之新股上市買賣,不需辦理任何手續。 (2)持有現股之舊股票且已辦妥過戶者,請持現股舊股票、原留印鑑章至本公司股務單位辦理無實體登錄或集保帳簿劃撥。 (3)持有現股之舊股票未能辦妥過戶及換發者,股東持現股舊股票及其轉讓過戶通知書、買進報告書或交易稅單、股票領回號碼清單及身份證正反面影本、印鑑章至本公司股務單位辦理無實體登錄或集保帳簿劃撥。 (4)換發地點:本公司股務單位,10489台北市南京東路二段150號7樓,電話:(02)2515-6421。 六、現金減資退還股款發放日:108年10月9日,以匯款或掛號郵寄「禁止背書轉讓」支票方式發放,匯費或郵資由股東支付。 七、本案款項之給付係奉主管機關核准辦理之現金減資退還股款,而非盈餘分配,非本國股東收到現金退還股款時,應徵詢各國稅務機關意見並依照股東所在地國家稅法規定依法申報。 八、獲配本公司因盈餘轉增資所發行之緩課股票之處理:若尚有現股未轉讓或未放棄緩課者,將依減資比例減除,減除部份將列入當年度所得。若將減資換發新股之緩課股份撥入股東個人集保帳戶,將依面額計算列入股東當年度所得。 九、本作業計畫由本公司洽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核備後辦理之;若內容或相關日程有所變動,擬請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並另行公告之。 十、其他未盡事宜,擬依公司法及其他相關法令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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