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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股

美中貿易衝擊 台商採七大策略因應 供應鏈調整為首要

鉅亨網記者許雅綿 台北 2018-07-24 11:53


美中兩國已正式展開史上最大規模的經濟貿易戰,對於台商的影響,會計師表示,與中國大陸有經貿往來的台資企業,其產品涉及中美貿易戰加徵關稅的項目,無論是否於中國大陸設廠,都將直接或間接被中美貿易戰影響,建議可採供應鏈調整、申請懲罰性關稅豁免等 7 方式來因應。

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稅務法律服務會計師曾博昇今 (24) 日表示,貿易戰對台商的直接影響,在於中國大陸設有生產基地的台商,在進口方面,若向美國進口相關商品,主要影響為進口成本 (關稅) 的增加。另外,若有自中國大陸出口至美國應加徵關稅的產品,則將直接增加美國進口商的成本,進而影響台商企業產品的價格競爭力,甚至美國客戶的購買意願。


在間接影響方面,美中貿易戰對台灣企業的間接衝擊,主要來自三角貿易下,例如採取台灣公司接單、中國大陸生產,再將產品銷往美國的交易模式,這同樣會影響美國進口商的購買意願;另一方面,如果台商是透過在美國的關聯企業進口後再轉售,則勢必會對美國關聯企業獲利造成衝擊。

面臨貿易戰的考驗,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關稅服務副總經理黃賜正建議,台資企業可採取以下七項策略。

第一、    供應鏈調整

將產能適度移轉至非中國大陸或美國之國家,以改變商品的原產地,進而避免懲罰性關稅的衝擊。若供應鏈分布於中國大陸和其他國家,台商可考慮重新分配生產比例,降低中國大陸原產商品的產量,並且提升他國生產產量。

第二、商品稅則檢視

根據 PwC 過往經驗,跨國企業對於產品稅則的歸類平均有 20 至 30% 可能產生錯誤,建議企業可重新檢視受影響產品,是否能藉由稅則重分類避免懲罰性關稅的衝擊。

第三、運用自由貿易協定及原產地文件

因加徵之關稅係由進口貨品原產地認定為準,台商可以運用自由貿易協定中的「實質性轉型」 原則,若產品製成品經兩個國家以上生產,則可適當調整於各國加工程度以符合原產地轉換,或於進口時提供非中國大陸或美國原產地證明。

第四、備齊利潤率變動解釋文件

因進口成本增加造成以移轉訂價訂定之利潤率變動,進而引起當地稅局質疑時,可事先準備企業利潤率降低的相關解釋文件。

第五、適度安排企業移轉定價政策

企業應在不違反各國稅務機關對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 (OECD) 防止稅基侵蝕與利潤轉移行動計畫 (BEPS) 前提下,思考如何重新定位關聯企業的功能、風險以及利潤分配,包括對關聯企業之間的買賣、服務費、特許權使用費等交易進行合理的規劃,有效管理企業在各國移轉定價與海關的風險。

第六、利用首次銷售模式

若符合美國首次銷售訂定的規範,例如台灣企業為中國大陸供應商及美國買方間的中間商,可以主張以中國大陸供應商銷售給台灣企業的交易價格,作為進口美國時完稅價格的估價依據並計算關稅,可以降低貿易戰衝擊。

第七、申請懲罰性關稅豁免

企業進口到美國商品,若涉及清單中項目並且符合美國貿易代表署 (USTR) 訂定條件,可於 2018 年 10 月 9 日前向 USTR 申請免繳納加徵關稅,豁免經核准後亦可追溯 2018 年 7 月 6 日起所產生的 25% 加徵關稅。

曾博昇建議,美中貿易戰火持續延燒,台資企業必須提早思考因應策略,以及如何因應現今多變的政治及經濟局勢,策略性地調整全球供應鏈佈局,降低貿易戰帶來的負面衝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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