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鴻:公告取得新北市新莊區副都心段土地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7-11-13 14:40
第二條第20款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新北市新莊區副都心段一小段土地
2.事實發生日:106/11/13~106/11/13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交易單位數量: 約面積5,177.44平方公尺,約折合1,566.18坪
每單位價格: 約每坪新台幣2,150,000元
交易總金額:新台幣3,367,265,500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自然人; 非公司之關係人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第一期款:簽約付30%
第二期款:完稅付40%
第三期款:點交付30%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議價決定;估價報告;董事會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信義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 新台幣3,368,853,180元
戴德梁行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 新台幣3,367,287,000元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信義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 遲維新
戴德梁行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 李根源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遲維新: (91)北市估字第000001號
李根源: (94)北市估字第000079號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與交易金額比較有重大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寶利達土地開發有限公司,服務費為成交總價之 0.35%
18.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預計興建企業總部大樓
19.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無
20.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
21.董事會通過日期:
不適用
22.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不適用
23.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否
24.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五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5.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六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6.其他敘明事項:
本公司原於106年2月14日公告預計取得新北市泰山區泰山段二小段土地,
惟因該案土地重劃配地時程延滯,董事會於106年11月7日決議另授權董事
長在授權金額內洽購新莊區副都心段土地,業於106年11月13日完成簽約
及公告,並同時公告取消新北市泰山區泰山段二小段土地購置計劃。
- 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