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例一休是否修法?行政部門面子之爭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7-07-03 09:36
請收聽記者李人岳製作的新聞專題:「一例一休」是否修法?行政部門面子之爭(4 分 32 秒)
勞基法「一例一休」新制從今年初上路至今屆滿半年,雖然半年的宣導和輔導期過去,不過各界的爭議與雜音仍舊不斷,7 月檢查期展開前,還傳出地方政府對於配合勞檢可能不同調、甚至主張延長勸導期的聲音,為此,經過上周四一個下午的溝通,勞動部終於公布最新的勞檢作法,勞動部長林美珠說,一例一休上路已經半年,7 月就應該馬上展開勞檢,不過在每次檢查之前還是會輔導先行。勞檢員會對企業進行輔導說明與改正,如果仍然有違規的狀況,就會由各地主管機關依照個案情況開罰。林美珠:『每個個案都有不同情況,我們希望一旦找到違規就要依法處理,處理可能就是要處罰,但是這部份我們希望.... 本來就是地方在開罰,地方政府根據每個個案的情形由他們自行裁量,但是原則就是會罰。』
一例一修上路後的許多爭議,除了新規定僵化缺乏彈性之外,還有一部分原因是從上到下、從中央到地方對於規定的解釋不同調,造成基層無所適從,例如許多商家抱怨新制週末假日不能做生意,但事實上,只要勞資雙方協商同意,也可以事先把工作日跟例假日在周間挪移,將例假日從周日改約定在周間的任一天,且不用額外負擔加班費。唯一的條件是「7 休 1」函示規定的勞工不得連續工作超過 6 天,必須享有一天休息。然而,顯然並非所有店家、企業主都明白這些規定。
對於 7 月開始的檢查期,也顯示出勞動部對於因應全台企業反彈的左支右絀,職業安全衛生署指出,從輔導到改善的時間以一個月為原則,不過也會因檢查量和勞檢人力的負荷而調整。林美珠指出,勞動部不會不教而殺,改善時間也會因個案狀況不同而有差異性。對於外界質疑 7 月起的「先輔導、再勞檢」和前半年到底有什麼不一樣?林美珠強調「加了勞檢之後就會不一樣」。林美珠:『加了一個檢查就不一樣.... 當然不一樣!(問:那要罰嗎?) 當然要啊.... 進入檢查後就會發現有沒有違規,依法就應該要處理,如果它有法律上不罰的理由當然就沒話講,如果法律上該罰就該罰,至於怎麼罰,我們法律規定很清楚這是地方政府依照個案去處理.... 所以我們沒有說不罰.....』
當然,面對「一例一休」的爭議,各方都等不及而主張應該再修勞基法,連閣揆林全在 4 月間也曾經拋出勞基法「應該多一些彈性」的說法。林全:『勞基法中間有些是基本保障以外上面有些部分的規定太過僵化,我們儘量讓它彈性化,就是促成雙方協商機制,造成互惠互利。』不過對於是否修法,林全並沒有鬆口,行政院和勞動部屢次面對傳聞,都重申沒有修法構想,而是透過函示和施行細則等行政措施來補正。部分勞工團體則認為所謂修法的傳聞,都是「慣老闆」在規避雇主應有的責任,要求雇主不要再把勞基法越修越差,應該回歸勞基法,重視勞工應有的權益。
對於行政部門為什麼堅持不修法?行政院發言人徐國勇終於說明,是要維持法律的安定性。徐國勇:『失業率一直在降低,從相關的統計也知道,勞工加班費的所得有提高。另外為了求法的安定性,法律剛修過不到半年,希望加強宣導、輔導,讓法律基礎更穩固,所以現階段沒有修法打算。』
說穿了,「一例一休」對行政部門是面子之爭,無怪乎對於立委提案修法,哪怕被外界質疑是行政、立法「唱雙簧」,行政院始終重申尊重立院的職權,但目前沒有修法規畫,彷彿鐵板一塊,不過政治畢竟是政治,當媒體傳出府院有意從「加班工時核實計算」等三大方向推動修法的風向球,以及執政黨立委提案修法來看,絕對不能排除蔡政府還是會透過修法來解決僵局,不過最終的問題還是在勞雇關係中,究竟要如何確保勞工休假、收入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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