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勝:險企提升被收購企業業績將正面化舉牌效應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6-10-14 11:50
和訊保險消息2016年10月13日,北京保險研究院在北京舉辦了第三屆北京保險國際論壇——新常態下保險與經濟社會發展。中國保監會發改部副主任羅勝出席大會並發表主題演講《保險公司治理的新趨勢》。
以下為羅勝現場發言摘錄:
要談公司治理就必須要建立對保險這個行業它的歷史現實充分理解的基礎上。近年來隨着「國十條」的落實,保監會「放開前端,管住後端」這樣一個監管改革的推進,保險業的格局完全打開。保險從偏安一隅,現在步入中年的中心舞台。內涵和外延都發生了非常大的變化。有的人說保險大時代的來臨,大家也看到,這幾年我們媒體持續關注保險,基本在金融發展熱點的地位。保險公司治理有一些新的值得關注的問題。
第一,高度重視風險控制,特別是系統性風險控制。公司治理有兩個項目,一是經濟發展,二是控制風險。金融是高度負債行業,槓杆是它的自然特征,做金融一定就有槓杆。換句話說花錢主要是花別人的錢,賺了自己多賺,虧了自己少虧。因此,激勵在金融業中是比較容易實現的。而遏制冒險,控制風險天然就成為公司治理尤其需要關注的問題。
隨着保險產品的多樣化和保險公司渠道的放開,保險公司的負債端和資產端都發生了非常大的變化,保險在資產管理和資本市場一系列作用,在一定程度上改變我國經濟投融資體系。強化了機構投資者的力量,總的來講這對我們國家經濟整體穩定性是好事,保險在資產端的崛起對整個投融資性結構改善,穩定經濟是個正面的力量。
第二,保險資產管理和投資領域地位上升,資產和負債高度聯動也使得保險呈現出更強的金融性和社會性,這也在整體上改變了保險行業整體金融風險屬性,使得保險成為金融系統的風險參與者。
現在隨着我們在資產端這樣一個的深度作為,其實改變了行業整體風險屬性。在這樣的前提下,如果投資者或者高管人員把保險經營當成發家致富的一場游戲一場夢的話,這就可能注定是個致命的誘惑,一場危險的游戲。因此,從保險業特別是從現代保險業角度來講公司治理,風險控制的有效性應當是它的重中之重。
如何控制風險,當然靠一整套的機制和規則,如果僅僅依靠制度,公司運營的成本將非常高,公司必須要形成一種與保險經營特點相吻合,與制度相輔相成的公司治理模塊,全社會公司治理模塊,保險公司才能夠事半功倍。在這種治理文化中,有幾個內涵是確定的:
第一,股東不能夠把保險當成提款機或單純的牟利工具。保險雖然是一種商業行為,但同時具有社會事業的特征。
第二,從事保險的人應當對風險有足夠的認識,應當盡可能避免冒險的沖動或極端的行為。
第三,對規則的高度敬畏。
第四,對客戶利益的竭力保證。
當然,如何判斷一個公司的行為是否冒進或是否風險意識淡薄,不能簡單地看發展速度與經營模式、資產規模。保險市場發展到今天,差異化發展的局面已經初步在呈現。有的公司可能願意精耕類別的風險市場,他們就在傳統風險領域,有的公司可能擅長資產管理,有的公司可能願意打造產業鏈平台,走更廣大的布局。
從產業壯大需要或者發展趨勢來看,應當允許各種可能性的存在,鼓勵多元化的競爭。在這種多元化格局下,對一個公司的風險判斷不能僅憑直觀的感受或單一的標准。也正是由於存在這種個性化的業務戰略或管理模式,所以公司治理在風險控制中的作用更具有獨立性和挑戰性,沒有千篇一律的東西,每個公司都要找自己的利潤點。
公司治理的架構范圍發生了變化,內外環境的變化,保險公司的組織結構和管理模式也在發生一些深刻的變化,這些變化使得公司的邊界被打破,傳統公司的層級清晰,結構封閉的這種決策場合已經不復存在了,或者很大程度上被改變。從決策邊界變化來看我總結了四種變化:
1、上升。越來越多的保險公司成為控股集團,由業務單元直接構成的子公司雖然名為公司,實際只是一個執行的組織。決策過程形式化,出現了責任主體和法律責任主體脫節的現象,上面做決定,下面來執行,但下面是由公司承擔法人責任。當然,也有反其道而行之的,把所有的權力移到子公司去,使得上面被虛掛,從而規避了真正的出資人或董事會的監管。都有這種情況。
2、下沉。一些公司在生產管理鏈條中采取內部合伙制的方式,管理機制不再是單一的科層制結構,業務單元具有快速決策行動能力。
3、外部。越來越多的保險公司采取外包的方式來組織生產,隨着產業鏈的延伸,保險公司管理更多的服務主體或者保險之外的業務主體,公司治理的邊界隨之發生相應的擴展。
4、內參。在IT的支持下,許多公司采取集中管控的模式,總公司的管控可以直接穿透到業務一線而非傳統的層級的授權模式。因此,中間層的控制作用在弱化。這種組織模式的變化同時也帶來了公司的一股風險地圖的變化。風險的大小已經不再按組織形態分布。大家都知道搞垮巴林銀行的只是一個低級別的操作員。因此,風險和它的級別有沒有對應關系。
基於這樣的組織模式和模式方式的創新,保險公司治理的邊界、方式都要進入到集團治理,組織網絡治理,產業鏈治理或生態體系治理這樣一個層次來討論問題,公司治理的完善不能夠僅僅停留在股東或董事會這樣的概念化層面,不是開幾個會,定幾個戰略那麼簡單。而是要建立一套融入公司運轉體系和業務縱深的體系機制。
科技發展快,金融創新多,治理的輔助工具更多,利益輸送的渠道也更隱蔽,對公司帶來了幾個方面的影響。
出現這種情形,說明大家對保險融資扮演新角色還不太了解,對保險資本市場話語權加重這樣一個事實或現象,還有一個逐步熟悉和接受的過程。同時,也說明社會對保險治理能力貢獻有疑慮,不信任。
第一,需要保險公司加強宣傳溝通,充分釋放善意。保險公司需要加強自身的治理能力建設,對所投資的企業形成正向的治理能力輸出,直至被社會接受甚至歡迎。就像我們有些企業,不管是境內收購還是境外收購能夠提升他所收購這家企業的業績、績效,他就受到歡迎,甚至成為正面效應。這種現象會發生地越來越多。
第二,保險公司面臨的外部環境也在發生變化。更多的保險公司選擇在資本市場上市,接受上市公司治理監管約束。
第三,新趨勢下,保險公司治理與監管的融合。保險公司是公司,不改變公司的屬性,但從利益維系、資源投入和風險承擔角度看,與一般的公司還是有差異的。所以,各國都在不改變股東最終決策前的基礎上,對保險公司的股東權力施加更多的限制,監管的總的取向是這樣的,游戲還是你來玩,但你不能太任性。即便是償付能力或者資本重組率和財務監管手段,實際上也是從股權這個角度來入手的,要求股東捆綁更多的利益,承擔更多的風險。
和其他的監管手段相比,公司治理與監管有所不同,其精髓是推動公司強身健體,在內部建立有效的監督制衡和激勵約束機制,形成對風險的免疫能力,從而實現風險控制的路徑。監管基本方式是,監管部門為公司參與各方制訂底線規則,充當裁判,而不是直接參與到游戲中。換句話說,公司治理監管實際公司是吃補藥而不是吃消炎藥。從着力點來說,監管部門主要是重視公司治理中踩剎車項目的事情,怎麼踩油門這由股東自己想辦法。
我們國家從現在已經發生的風險看,雖然出現了幾個大的風險案件,表現是償付能力、投資或各方面的能力,它的根子都是公司治理,它是一種綜合體現,因此,從這個角度來講,公司治理體系建設對我們國家某種意義上是個短板,公司治理還需要加強。
怎麼來加強呢?就在前兩天,梁濤副主席在做了一個發言,提出要加強公司治理的思路:
一是在股權層面要優化保險股權的基礎,我們把股東分為財務類、控制類和戰略類三大類,一方面我們的基本思路是把財務類股東門檻放開,簡化手續,降低門檻,維護社會的管理投資人的形象。每個行業都需要資本的平衡,資本越進入這個地方,成為投資熱土。所以,我們讓盡量多的錢流入保險業,某種意義上,讓保險成為社會經濟發展引擎式的東西。這是為保險業發展注入強大的資本活力。
二是對控制類或戰略股東進行嚴格限制,或嚴格條件審核,使得這個公司讓願意做保險的人來做,真正確保它的保險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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