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瑋: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投資艾麗雅國際 股份有限公司之100%股權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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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第11款
1.併購種類(如合併、分割、收購或股份受讓):
現金收購
2.事實發生日:105/9/14
3.參與併購公司名稱(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新設公司、收購或受讓股份標的公司之
名稱:
艾麗雅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4.交易相對人(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讓與他公司、收購或受讓股份之交易對象):
艾麗雅國際股份有限公司之股東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是
6.交易相對人與公司之關係(本公司轉投資持股達XX%之被投資公司),並說明選定
收購、受讓他公司股份之對象為關係企業或關係人之原因及是否不影響股東權益:
1) 本公司負責人曾天賜、法人董事真大投資(股)公司法人代表黨得霖
及監察人黨得綸為標的公司之董事及監察人,另標的公司之董事長及持股
約50%大股東黨天健為本公司法人董事真大投資(股)公司法人代表黨得
霖及監察人黨得綸之二等親關係。
2)選定艾麗雅國際股份有限公司之原因,主係該公司已有營收及醫學中心
之客戶關係等成績,故初步評估已在醫療生技市場上為營運成熟之公司。
3)選定收購、受讓他公司股份之對象為關係企業或關係人之原因及是否不
影響股東權益:不適用
7.併購目的:
為配合本公司醫療生技事業未來發展所需。
8.併購後預計產生之效益:
標的公司未來業績及團隊人員將一起併入本集團,更強化集團的診所
通路,與原來的教學醫院通路結合,除可一起與本集團建構醫藥生技
行銷團隊與創造醫藥生技產品營收外,亦可產生高效率產值之效果。
最後希望透過行銷團隊為公司帶來穩定成長的醫療營收和獲利,一定
能共創雙贏之局面。
9.併購對每股淨值及每股盈餘之影響:
不適用。
10.換股比例及其計算依據:
不適用。
11.預定完成日程:
105/12/31。
12.既存或新設公司承受消滅(或分割)公司權利義務相關事項(註一):
不適用。
13.參與合併公司之基本資料(註二):
不適用。
14.分割之相關事項(含預定讓與既存公司或新設公司之營業、資產之評價價值;被
分割公司或其股東所取得股份之總數、種類及數量;被分割公司資本減少時,其資
本減少有關事項)(註:若非分割公告時,則不適用):
不適用。
15.併購股份未來移轉之條件及限制:
不適用。
16.其他重要約定事:
無。
17.本次交易,董事有無異議:否
18.其他敘明事項:
無。
註一、既存或新設公司承受消滅公司權利義務相關事項,包括庫藏股及已發行具有股權性質有
價證券之處理原則。
註二:參與合併公司之基本資料包括公司名稱及所營業務
之主要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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