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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航貨運燃油費反托拉 12億元和解 華航:不影響財務

鉅亨網記者施冠羽 台北 2010-09-28 17:05


華航(2610-TW)因收取貨運燃油附加費而被美國司法部調查,昨(27)日傳出達成和解,華航將支付4000萬美元和解金,約合台幣12.5億元,分5年6期支付,今年將先支付約500萬美元,約新台幣1.57億元。華航表示,公司今年營運況良好已轉虧為盈,這一筆和解金每年約支出500-800萬美元,在「可以接受的範圍內」,不會對財務造成影響。

華航表示,2000年時因航油成本升高,貨運航空業者遂收取貨運燃油附加費,用以補貼部分新增燃油成本,當時因國際航空組織IATA已停止主導貨運燃油附加費計算機制,各家航空公司只得參酌該等機制,配合參考同業訂價,自行訂出市場可接受的合理收費額度。


華航與美國司法部的和解協議,仍待美國法院作最後判決定案,然為避免類似情形再發生,華航已於2006年11月建立貨運燃油附加費計算機制,並加強各級主管和相關人員的法律訓練,將反托拉斯法列為公司國內外經理人職前訓練的必修課程,避免重蹈覆轍。

據了解,由於油價不斷飆漲,全球各大航空公司於是自2000年開始,收取貨運燃油附加費,因為計算的方式相同,造成「聯合制定市場價格」的情形,因此在美國司法部自2006年開始,針對飛往美國的各大航空公司進行反托拉斯法調查,並陸續有航空公司與美國司法部達成和解,華航則是第18家接受和解的空運業者,而4000萬美元的和解金也是目前最低的價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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