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太陽能發電增值稅優惠政策 擬延續實施至2018年底
鉅亨網新聞中心
MoneyDJ 新聞 2016-08-25 記者 新聞中心 報導
大陸財政部今 (25) 日發佈《關於繼續執行光伏發電增值稅政策通知》。大陸財政部表示,經國務院批准,將繼續對太陽能發電實施增值稅優惠政策,自 2016 年 1 月 1 日起延續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對納稅人銷售自產利用太陽能生產的電力產品,實施增值稅即徵即退 50% 的政策。
根據上述通知,在文到之日前,已徵的按本通知規定應予退還的增值稅,可抵減納稅人以後月份應繳納的增值稅或予以退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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