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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SDT首列公司資產?上市櫃穩定幣會計指引出爐 4大案例看懂財報怎麼記

鉅亨網記者張韶雯 台北

企業持有穩定幣及交易情形有逐漸增加之趨勢,櫃買中心與證交所共同委託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研議,並發布「穩定幣交易會計處理之指引」,提升公司之資訊透明度與公司治理品質。本次指引首度蒐集目前市場上最常見的 USDC 及 USDT 交易態樣,具體撰寫了 4 則實務案例,並同步提供包含 4 大面向的「持有加密貨幣內部控制制度指引」供企業參採,期盼藉此全面提升上市櫃公司持有虛擬資產之控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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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SDT列公司資產?上市櫃穩定幣會計指引出爐 4大案例看懂財報怎麼記。( 鉅亨網資料照)

櫃買中心指出,依據前開會計指引,企業持有穩定幣時,應依據發行商最新之用戶條款及法規,作為判斷穩定幣會計分類之認列基礎。在本次發布的 4 則實務案例中,會計處理重點主要區分為兩大類。


第一類為「經立法監管之穩定幣」,若穩定幣之發行商依法取得許可,且法律規定其對持有人負有隨時按面額贖回之義務,則符合 IAS 32「金融資產」之定義,持有穩定幣之企業將其分類為金融資產。

第二類則是「未經立法監管之穩定幣」,若持有人不具要求贖回之合約權利,則不符金融資產定義,企業應依 IAS 38 認列為非確定耐用年限之無形資產。

另為協助上市櫃公司建立健全的加密貨幣控管機制,櫃買中心同步推出「持有加密貨幣內部控制制度指引」,重點全面涵蓋 4 大面向。首先在「管理作業程序」方面,企業應建立受董事會監督之管理單位,配置加密貨幣及資安專業人員,並擬定交易原則、額度、損失上限及權責劃分等控管機制。其次在「錢包管理與保管」上,必須落實職責分離與多重簽章機制,強化私鑰、助記詞之安全保存,並規劃熱錢包與冷錢包之存放比例;若涉及重大金額委託第三方託管,應加強風險控管。

第三面向為「交易申請與執行」,加密貨幣之取得、處分、轉換及移轉交易均應事前申請並經授權核決。如符合「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標準,應依規定公告申報。

第四面向則是「收付款驗證機制」,當企業以加密貨幣作為支付工具時,應嚴格驗證交易對象之收付地址,並落實分層核准與交易確認。

櫃買中心表示,透過發布此兩項指引,將有助於上市櫃公司在持有穩定幣實務運作時具備一致性的會計依據,完善風險管理制度,確保投資人權益。相關指引內容目前已可至櫃買中心網站上櫃公司入口網之「IFRSs/XBRL 專區」及「教育宣導」項下下載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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