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榮:公告本公司取得不動產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2-12-22 16:37
第20款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No.1
土地:桃園市蘆竹區南新段672、673、679地號、
南榮段401、401-1、402、403、404、405地號
建號:桃園市蘆竹區南榮段582建號
No.2
土地:桃園市蘆竹區南榮段548、549、549-1、
550、551、551-1地號
建號:桃園市蘆竹區南榮段176、176-1建號
2.事實發生日:111/12/22~111/12/22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No.1
土地面積:4,706.40平方公尺,約1,423.69坪
建物面積:28,035.22平方公尺,約8,480.65坪
交易總金額:新台幣17.43億元
No.2
土地面積:10,612.91平方公尺,約3,210.41坪
建物面積:49,142.39平方公尺,約14,865.57坪
交易總金額:新台幣30億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長榮國際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之關係人)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地點符合營運需求
前次移轉情形: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1)簽約款:80%
(2)尾款:20%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交易決定方式:議價
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市價
決策單位:本公司之董事會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中華徵信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估價金額如下:
高力國際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估價金額如下: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中華徵信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李韋儒
高力國際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
No.1:柯鳳茹,No.2:古健輝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李韋儒:(108)北市估字第000279號
柯鳳茹:(103)北市估字第000203號
古健輝:(96)北市估字第000105號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辦公室營運需求
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無
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4.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1年12月22日
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民國111年12月22日
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是
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其他敘明事項: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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