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邦金:富邦金控代子公司富邦證券公告處分(轉租)一筆使用權資產予富邦閩投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2-10-26 17:02
第20款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臺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一段111號9樓房屋部份
2.事實發生日:111/10/26~111/10/26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交易單位數量: 41.26平方公尺(折合12.48坪)
每單位價格:每坪租金每個月
(1)111/11/01-112/10/31:NT$2,744(含稅)
(2)112/11/01-115/10/31:NT$2,826(含稅)
租金總金額:每個月
(1)111/11/01-112/10/31:NT$34,245(含稅)
(2)112/11/01-115/10/31:NT$35,268(含稅)
不動產使用權資產:NT$1,566,613(含稅)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富邦閩投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關係人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轉租;業務整體發展需求 。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不適用(富邦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自地自建)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不適用
前次移轉日期:不適用
前次移轉金額: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無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交付或付款條件:月付
租期: 111年11月01日至115年10月31日
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無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董事會授權經理部門依內部管理辦法規定辦理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專業估價者事務所:高源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
估價租金金額:每個月NT$33,939元(含稅)~ NT$37,609元(含稅)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陳碧源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98)宜縣估字第000020號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業務整體發展需求
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不適用
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4.董事會通過日期:
不適用,依「金控法第45條」及本公司「利害關係人授信以外交易概括授權內部控管作業規範」之規定辦理。
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不適用,依「金控法第45條」及本公司「利害關係人授信以外交易概括授權內部控管作業規範」之規定辦理。
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
否
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其他敘明事項:
無
- 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
鉅亨贏指標
了解更多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