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纖:代子公司(新星興業(股)公司)公告出售土地與關係人(新纖工業(股)公司)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2-03-24 18:18
第20款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1、桃園市平鎮區:廣東段1614地號、廣西段242、
304-1、307、310地號、廣豐段392地號、
德育段1137地號及延平段112-1地號土地
2、桃園市中壢區:石頭段3-7、3-26、
3-804、37-203地號、興南段興南小段190-228地號、
三座屋段三座屋小段54-28地號、
自立段1055、1061-2地號
、復興段1196-1地號及忠福段2575-1、
2575-81地號土地
2.事實發生日:111/3/24~111/3/24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1、桃園市平鎮區:土地面積為411.4平方公尺,折合124.44坪、
2、桃園市中壢區:土地面積為492.8平方公尺,折合149.09坪、
3.合計交易總數量:約計273.53坪。
3.合計交易總金額:約計新台幣53,655仟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新纖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兄弟公司(本公司之子公司持股100%)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為新星興業(股)公司持有。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簡廉哲、風巧靈、寬頻房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無
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
(1)日期:109.10.20、移轉金額新台幣1,841仟元
(2)日期:109.10.5、移轉金額新台幣21,272仟元
(3)日期:110.4.21、移轉金額新台幣10,035仟元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非關係人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預計處分利益約新台幣20,506仟元。實際金額以會計師核算為準。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交付條件:依買賣雙方簽訂之土地買賣契約書內容規定。
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無。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議價
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附近市價及估價報告。
決策單位:董事會。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估價公司:展茂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
估價金額:
1.桃園市平鎮區:新台幣16,103,739元
2.桃園市中壢區:新台幣37,550,887元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楊哲豪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109)北市估字第000287號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勤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18.會計師姓名:
黃勝平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金管會證字第6756號
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無
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集團公司土地開發
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無
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4.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 111年 3月24 日
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民國 111年 3月24 日
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是
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其他敘明事項: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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