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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院通過危老條例修正案 時程獎勵10%降至5% 逐年遞減落日

鉅亨網編輯陳于晴 2020-03-19 1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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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院通過危老條例修正案 時程獎勵10%降至5%逐年遞減落日。(鉅亨網資料照)

「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10% 時程獎勵將在今年 5 月到期,行政院會今 (19) 日拍板通過修正草案,主要有三大重點,包括時程獎勵屆期後將降為 5%,並逐年遞減落日,於 2029 年歸零;新增規模容積獎勵項目;取消合併鄰地重建面積限制。

內政部次長花敬群表示,目前全國申請及核准危老重建案量呈現倍數增加,由 2018 年申請 136 件、核准 72 件,增加至 2019 年申請 433 件、核准 313 件;分析核准重建計畫案,約有 4 成案件僅申請時程及危險建築等容積獎勵項目。

花敬群指出,考量現行危老條例規定,施行 3 年內,申請重建計畫得給予 10% 容積獎勵,將於今年 5 月屆期,若取消獎勵,恐大幅影響民眾申請意願,因此,修正草案調整為施行後第 4 年起,給予基準容積 5% 獎勵,並逐年減少 1%,第 9 年始歸零,鼓勵民眾儘速申請。

依現行規定,鄰地超過危老建築物基地面積部分不得合併重建,使得重建效益受限,間接造成畸零地、小面積設計不易及都市景觀不佳等問題,因此,內政部決議刪除合併鄰地重建面積限制,且考量公平性,新增合併鄰地超過一定面積範圍部分,不適用容積獎勵及稅捐減免規定。

為引導擴大重建面積規模,同時新增規模容積獎勵項目,規定危老建築物基地加計合併鄰地面積達 200 平方公尺者,給予基準容積 2% 獎勵,每增加 100 平方公尺,另給予基準容積 0.5% 獎勵,二者合計不得超過基準容積 10% 的額度上限。

危老條例修正案後續將送立法院審議,花敬群強調,草案涉及民眾申請重建計畫時程銜接,具優先立法重要性及必要性,未來將加強與立法院溝通協調,盼早日完成法定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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