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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第三階段離岸風場開發時程 能源局:先建立前兩階段成功典範

鉅亨網記者林薏茹 台北 2019-03-14 2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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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發商沃旭能源位於丹麥外海的離岸風場。(鉅亨網資料照)

針對離岸風電第三階段區塊開發規則公布時程,經濟部能源局副局長李君禮今 (14) 日表示,盼前兩階段的離岸風場可先穩定,並建立成功典範後,再推動第三階段開發,不排除今年對外公布規則,也盼本土供應鏈不要將台灣當成唯一市場,而是與開發商合作,共享海外風電市場商機。

據經濟部規劃,離岸風場開發分為三階段,先示範、次潛力、後區塊,前二個階段已配發 5.5GW(十億瓦) 裝置容量,其餘裝置容量將進入第三階段區塊開發,且區塊開發可望保障已取得環評許可的風場開發商,擁有優先競標權。


關於能源局對外公布第三階段一再延後,李君禮表示,外界對再生能源仍存有許多不同的想法,雖然政府不見得認同,但若繼續執行,得面臨更多外在阻力,必須先建立成功典範,減少外界的懷疑後,才能進入下一階段。

因此,李君禮說,盼能在前兩階段開發風場穩定後,再推動第三階段,且今年時間還很長,也不排除今年將對外公布第三階段區塊開發相關規則。

此外,李君禮也強調,希望國內供應鏈廠商在推動風場開發時,能跟上腳步,考量本土供應鏈仍需要學習時間,不希望短期內就開發所有風場,也盼國內廠商不應將台灣當成唯一市場,可與開發商合作,共同進軍其他國家的風電市場。

對於能源局區塊開發政策公布時程可能再延後,開發商認為,政府相關政策仍有包括國產化成本是否須設立項目、或以在地投入的資本支出來納入規則,且競標是否延續先前的一次性競標規則等,都還需要多方衡量,還是希望政府政策與架構,能維持長期的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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