蜜望實企:公告解除本公司新任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7-06-13 15:00
第二條第21款
1.股東會決議日:106/06/13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林訓民 董事長
陳陸熹 董事
石春美 董事
袁鴻禎 獨立董事
朱俊雄 獨立董事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營業項目。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董事任期內(106/6/13~109/6/12)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通
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
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
姓名:林訓民 職稱:董事長
姓名:陳陸熹 職稱:董事
姓名:陳陸熹 職稱:董事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公司名稱:蜜望實電子國際貿易(上海)有限公司 職務:法人董事代表人
公司名稱:蜜望實電子國際貿易(上海)有限公司 職務:法人董事代表人
公司名稱:蜜望實香港有限公司 職務:法人董事代表人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澳尼路588號67號第一層A部位
香港新界火炭禾穗街22-28號(沙田工業大廈6樓B/D座)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電子零組件買賣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 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
鉅亨贏指標
了解更多延伸閱讀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