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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龍邦國際:本公司代子公司保勝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更正105.12.12公告 取得不動產事宜。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6-12-19 17:40


第二條第20款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土地:台北市士林區光華段四小段521(持分1/2)、532-2(持分1/6)、

533(持分1/6地號等三筆土地(本產權登記在受託人農業金庫名下,


受託所有權人為「陳昌益」,因105/4/28出售予福座開發(股)公司,

僅先將其中532-2、533地號土地過戶予福座開發(股)公司,521地號

土地,40037建號建物目前仍信託登記在農業金庫名下尚未過戶。)

建物:台北市士林區光華段四小段40037建號房屋,地址為「台北市

士林區大南路75號」,持分1/2

上述標的物(521、532-2、533地號與40037建號),自民國105年11月23日

董事會通過後至今福座開發(股)公司已與陳昌益解除不動產買賣契約,

故本交易更正對象為「陳昌益」。

2.事實發生日:105/12/19~105/12/19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1.土地總面積56.5㎡,約17.09坪

2.建物總面積76㎡、約22.99坪

3.交易總價金3000萬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1.原交易相對人:原為福座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廣義關係人)

2.本次交易相對人:陳昌益(非關係人)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一)

交易價金3000萬元

第一期:簽約款450萬元

第二期:地政完稅款750萬元

第三期:尾款1800萬元

(二)

刪除不動產買賣契約內之附買回條件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低於本案交易相對人之前次交易取得成本加計利息

決策單位:董事會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中華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特定價格估值40,503,300元。

戴德梁行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特定價格估值39,178,700元。

歐亞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特定價格估值38,949,211元。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中華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謝典璟。

戴德梁行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胡純純。

歐亞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紀孟偉。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中華:(99)北市估字第000149號

戴德梁行:(100)北市估字第000175號

歐亞:(102)高市估字第000074號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與交易金額比較有重大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17.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18.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不動產投資開發

19.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20.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

21.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05年12月19日

22.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民國105年12月19日

23.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否

24.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五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5.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六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6.其他敘明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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