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邦國際:本公司代子公司保勝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更正105.12.12公告 取得不動產事宜。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6-12-19 17:40
第二條第20款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土地:台北市士林區光華段四小段521(持分1/2)、532-2(持分1/6)、
533(持分1/6地號等三筆土地(本產權登記在受託人農業金庫名下,
受託所有權人為「陳昌益」,因105/4/28出售予福座開發(股)公司,
僅先將其中532-2、533地號土地過戶予福座開發(股)公司,521地號
土地,40037建號建物目前仍信託登記在農業金庫名下尚未過戶。)
建物:台北市士林區光華段四小段40037建號房屋,地址為「台北市
士林區大南路75號」,持分1/2
上述標的物(521、532-2、533地號與40037建號),自民國105年11月23日
董事會通過後至今福座開發(股)公司已與陳昌益解除不動產買賣契約,
故本交易更正對象為「陳昌益」。
2.事實發生日:105/12/19~105/12/19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1.土地總面積56.5㎡,約17.09坪
2.建物總面積76㎡、約22.99坪
3.交易總價金3000萬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1.原交易相對人:原為福座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廣義關係人)
2.本次交易相對人:陳昌益(非關係人)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一)
交易價金3000萬元
第一期:簽約款450萬元
第二期:地政完稅款750萬元
第三期:尾款1800萬元
(二)
刪除不動產買賣契約內之附買回條件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低於本案交易相對人之前次交易取得成本加計利息
決策單位:董事會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中華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特定價格估值40,503,300元。
戴德梁行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特定價格估值39,178,700元。
歐亞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特定價格估值38,949,211元。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中華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謝典璟。
戴德梁行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胡純純。
歐亞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紀孟偉。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中華:(99)北市估字第000149號
戴德梁行:(100)北市估字第000175號
歐亞:(102)高市估字第000074號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與交易金額比較有重大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無
17.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無
18.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不動產投資開發
19.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無
20.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
21.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05年12月19日
22.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民國105年12月19日
23.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否
24.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五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5.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六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6.其他敘明事項: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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