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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監會聯手公安部 嚴打上市公司與莊家合謀出利好操縱股價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6-12-01 08:57


《每日經濟新聞》獲悉,日前,中國證監會部署開展 “打擊市場操縱違法行為專項執法行動”,這是證監會繼部署 IPO 欺詐發行及信息披露違法違規專項執法行動後,開展的又一次專項執法行動,而本次執法的重點是各類市場操縱行為。記者回想起,證監會上一次開展的操縱市場專項執法是在 2015 證監法網行動中,重點針對上市公司內外勾結,以信息優勢操縱股價等行為。

證監會首個公開處罰的此類案例,就是利用信息優勢操縱宏達新材的行為,預計此後還將陸續有案件公佈。與此同時,11 月 28 日,中國證監會和公安部在深圳聯合舉辦證券違法犯罪案件執法培訓班,針對證券市場出現的新現像新問題迅速反應,已正式確定遼寧省公安廳經偵總隊等五個證券犯罪辦案基地。


在證監會重拳稽查 “信息操縱” 的背景下,權威人士表示,有別於傳統的 “信息披露違法違規” 以及 “內幕交易” 等違法違規行為,從行為主體、行為屬性、行為組合等多個維度來分析,“信息操縱” 對於證券市場公平公正公開原則的傷害更甚,必須對於 “市場操縱” 行為予以堅決打擊。

目前,絕大多數的信息型操縱案,均強調還原完整的信息操縱鏈條,而這其中如何證實上市公司與私募等投資機構 “合謀” 成為定罪的一大難點。而隨著公安部門的介入,情況得到明顯好轉。

信息操縱嚴重危害投資者利益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註意到,在證券或期貨市場中,信息是市場參與者進行證券或期貨交易的重要參考依據,信息操縱者還可以憑藉在信息方面的優勢或者 “話語權”,發布對市場價格具有影響的信息,影響證券或期貨交易價格,擾亂證券或期貨市場正常秩序。成熟市場反操縱立法幾乎無一例外地明令禁止此類操縱行為。

按照行為主體分類,信息操縱可以分為上市公司及相關主體實施的信息操縱、專業機構實施的信息操縱和一般市場主體實施的信息操縱。上市公司及相關主體 (高管、實際控制人、員工等) 實施的信息操縱一般也稱為內部人操縱。

與一般市場主體實施的信息操縱相比,上市公司及相關主體實施的內部人信息操縱不僅隱蔽,而且與其他渠道的虛假消息不同的是,此類由上市公司直接發布的信息更易被市場參與者所接受,危害性最為明顯。

具體到我國資本市場,公開數據顯示,從投資者結構來看,持股市值在 10 萬元以下的中小投資者占到 85% 以上。而部分中小投資者操作盲目不理性,慣於跟風炒作,容易被操縱者利用和誤導,甚至願意主動進行所謂的 “跟莊”,羊群效應明顯。但由於信息的不對稱,資金力量的懸殊,往往成為操縱行為的受害者。

從實際操作情況來看,《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註意到,日前由證監會查辦的 “宏達新材” 案就是利用 “信息操縱” 違法違規​​的典型案例。根據證監會網站公開的資料顯示,宏達新材實控人朱德洪與私募機構上海永邦投資有限公司合謀,先由上市公司發布利好消息,而後雙方利用信息、資金優勢操縱宏達新材股價,事後按照約定比例進行分成。

證監會連續重拳打擊

權威人士介紹說,市場操縱行為的直接後果之一,就是扭曲證券市場的價格:不僅扭曲個別證券的行情,上市公司的經營業績得不到真實的體現,因操縱的影響,真正經營效果好的企業,其證券價格可能很低,經營效果不佳的企業,其證券價格卻會較高,當此現像大面積存在時,甚至會扭曲整個大盤的走勢。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註意到,證監會近日以來針對 “信息操縱” 連出重拳。證監會新聞發言人鄧舸在上週五的例行新聞發布會上介紹,為了保持對操縱市場違法違規行為打擊的高壓態勢,維護證券市場穩定健康發展,中國證監會稽查部門決定於近日部署開展 “打擊市場操縱違法行為專項執法行動”,將 16 起涉嫌市場操縱案件納入此次專項打擊行動。

值得注意的是,這是證監會繼部署 IPO 欺詐發行及信息披露違法違規專項執法行動後,開展的又一次專項執法行動。

11 月 28 日,公安部和中國證監會在深圳聯合舉辦的證券違法犯罪案件執法培訓班,為進一步整合優勢警務資源,形成 “上下聯動、區域協同、多警合成” 的打擊證券犯罪新格局,公安部正式確定遼寧省公安廳經偵總隊、上海市公安局經偵總隊、重慶市公安局經偵總隊以及山東省青島市公安局經偵支隊、廣東省深圳市公安局經偵支隊等五個單位為證券犯罪辦案基地。

公安部介入整合優勢警務資源

權威人士介紹說,市場操縱的主觀故意一直是爭論較大的問題。目前絕大多數的信息型操縱案,均強調還原完整的信息操縱鏈條,而這其中如何證實上市公司與私募等投資機構 “合謀” 成為定罪的一大難點。而隨著公安刑偵部門的介入,情況得到明顯好轉。

證券違法犯罪案件執法培訓班授牌儀式上,公安部經濟犯罪偵查局負責人介紹說,近年來受多種因素的綜合影響,我國經濟犯罪形勢較為嚴峻,風險性特徵及網絡化、廣域化、職業化趨勢日益凸顯,特別是證券等專業領域大要案件頻發,影響範圍廣、涉及人員多、社會關注度高,其中個別案件甚至有地方保護主義的干擾,偵辦及處置難度極大。在這種背景下,公安部研究確定五個證券犯罪辦案基地,專門承辦特別重大經濟犯罪案件及相關工作任務。

相關人士表示,五大證券犯罪辦案基地不僅可以有效地壓縮警務指揮層級,提高指揮協調的精準度和實效性,真正實現扁平化指揮、合成化作戰,而且有利於整合優勢警務資源,形成 “上下聯動、區域協同、多警合成” 的打擊證券犯罪新格局,進一步健全和完善打擊經濟犯罪 “一體化作戰新機制”,提升對專業領域經濟犯罪活動的集群打擊和立體打擊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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