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立法共識 台港澳海空運互惠租稅減免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6-11-15 08:08
記者王鼎鈞/台北報導
行政立法政策協調會報 14 日舉行,達成台港澳海空運互惠租稅減免修法共識,以提升我方海運、空運事業之國際競爭力。
行政院召開行政立法政策協調會報討論陸委會所提「香港澳門關係條例第 29 條之 1 修正草案」及「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 65 條修正草案」,行政院副發言人張秀禎表示,兩項修正草案於會議中均無異議地達成共識,將於 17 日(周四)送行政院院會通過後,送請立法院審議,希望能儘速完成修法。
張秀禎指出,有關港澳條例修正草案,主要是賦予我與香港、澳門互相減免海、空運稅捐之法源,以符合租稅法律主義。定明台灣地區海運、空運事業在香港、澳門取得之運輸收入或所得,及香港或澳門海運、空運事業在台灣地區取得之運輸收入或所得,於互惠原則下互相減免其應納之所得稅及營業稅;有關減免稅捐之範圍、方法、適用程序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授權財政部擬訂,報請行政院核定後發布之。
張秀禎表示,相較於其他國家海運、空運事業在香港、澳門經營得於互惠原則下減免稅捐,我國目前因無減免稅捐法據,需負擔較高之賦稅成本,相對處於不利之國際競爭地位,透過這項條文的修正,在互惠原則下,互相減免所得稅及營業稅,可提升我方海運、空運事業之國際競爭力,促進台灣地區與香港、澳門間之經貿投資往來及人民交流,並可強化我經貿投資環境,吸引香港、澳門海運、空運事業來台設立營運據點。
『新聞來源/NOWnews http://www.nownew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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