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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匯

美財政部外匯政策報告:中國、日本、韓國、德國、台灣及瑞士等六國列入觀察名單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6-10-17 09:34

美國公布最新「美國主要貿易夥伴外匯政策報告」

美國財政部頃於本 (2016) 年 10 月 14 日公布「美國主要貿易夥伴外匯政策報告」,指出無任何貿易夥伴構成「貿易便捷化暨執行法」所認定藉由匯率政策從事不公平貿易競爭之全數要件。

美國財政部係根據三項檢視要件,包括:(1) 貿易夥伴對美國之貿易順差超過 200 億美元,且前開此類順差總和佔該年度全體貿易夥伴對美貿易順差總和之 80% 以上;(2) 貿易夥伴擁有巨額經常帳順差,且前開順差高於其 GDP 之 3.0%;(3) 貿易夥伴持續性進行單向外匯市場干預,且年度內重複進行淨外匯購買之金額超過 GDP 之 2%。凡同時構成前開三項標準門檻之貿易夥伴將遭認定藉由匯率政策從事不公平貿易競爭。

該報告指出,美國財政部將中國、日本、韓國、德國、台灣及瑞士等六國列入觀察名單 (Monitoring List),其中中國構成要件(1),日本、韓國、德國構成(1) 及(2)兩項要件,我國及首次列入之瑞士則構成 (2) 及(3)兩項要件。

該報告有關我國部份 (23-25 頁) 內容如次:
一、 本年 6 月前 12 個月,累計我經常帳順差達 760 億美元,佔 GDP 14.8%;同期商品貿易對美國順差為 136 億美元。
二、 截至本年 9 月新台幣對美元匯率升值 4.9%,實質有效匯率升值 1.1%。
三、 我國應提高外匯存底及外匯市場操作之透明性,以限制外界估算我前開數據之需要。
四、 我國非國際貨幣基金 (IMF) 成員,惟採行 IMF「特別資料公布標準(SDDS)」提供部分經濟資訊;亞洲主要經濟體僅我國未依 SDDS 格式公布外匯存底詳細資訊。

貿易局表示,美國國會去(2015)年在討論貿易授權法案 (TPA) 時,即有許多國會議員強調,美國總統在對外洽簽貿易協定時,不應只是負責談判,更要確保貿易協定之執行。因此,美國國會通過「2015 年貿易便捷化及貿易執行法」,並於本年 2 月 24 日生效。該法第 701 條即要求美財政部定期提出「美國主要貿易夥伴外匯政策」報告。美國財政部將對同時符合三項要件之經濟體進行加強分析,並展開雙邊諮商。另倘經過一年之諮商,該貿易夥伴仍被財政部認為未改採合宜政策時,該部將建請美國總統採取救濟措施,其中包括納入美國貿易代表署 (USTR) 是否與其洽簽貿易協定之考量因素。

根據我國貿易統計,2016 年 1-8 月我對美國貿易總額達 245.8 億美元(成長 12.5%),出口額為 131.3 億美元(較同期減少 9.7%),自美國進口額為 114.5 億美元(較同期增加 0.6%),出超金額達 16.8 億美元(較同期減少 46.8%)。另我對美主要出口貨品包括電機設備及其零件、機械用具及其零件、非鐵道運輸設備、鋼鐵及其製品、塑膠及其製品、光學等精密儀器、玩具及運動用品、金屬工具及零件等。我對美主要進口貨品則包括機械用具及其零件、電機設備及其零件、光學等精密儀器、航空器及其零件、雜項化學品及有機化學品等。

本案背景摘要:
美國財政部係依據「1988 年綜合貿易暨競爭力法(Omnibus Trade and Competitiveness Act of 1988)」及「貿易便捷化暨執行法」(Trade Facilitation and Trade Enforcement Act of 2015) 每半年向國會提交「美國主要貿易夥伴外匯政策報告」(Foreign Exchange Policies of Major Trading Partners of the United States) ,以觀察主要貿易夥伴是否藉由匯率政策,對美國進行不公平貿易。

最新報告全文請逕由美國財政部官方新聞資料連結下載 https://www.treasury.gov/press-center/press-releases/Pages/jl0584.aspx

另請參考本局網站「美國主要貿易夥伴外匯政策報告」專題園區
http://www.trade.gov.tw/Pages/Detail.aspx?nodeID=1550&pid=561580&dl_DateRange=all&txt_SD=&txt_ED=&txt_Keyword=&Pageid=0(資料來源:經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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