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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莊泰山利多再一發 新莊塭仔圳都計案最快2013年實施

鉅亨網記者詹宜軒 台北 2012-01-03 10:49


新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100年10月28日審查通過「新莊、泰山塭仔圳地區都市計畫」一案,未來透過市地重劃方式開發,延續新莊副都心、知識產業園區及結合輔大醫療專用區的發展,將能健全新莊、泰山地區都市機能並促進地方繁榮,全案後續將由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審查,最快於2013年6月發布實施。

跨新莊與泰山2地的塭仔圳地區,位於特二號快速道路西側及中山路 (即台1線省道)兩側地區,面積約470公頃,區內多為農業區與工業區,早期為淡水河洪水平原一級管制區,在解除及區域防洪計畫完成後配合「台北地區防洪三期工程拆遷安置計畫」以安置原洪水平原管制區內住家及工廠所作的整體規劃,改制前臺北縣政府於1998年及2002年間,陸續發布實施主要計畫及細部計畫,並於2005年修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規定,並增訂分區辦理要點作為執行的依據。


塭仔圳都計案 促進新莊 泰山區域發展

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局長張璠表示,塭仔圳地區開發係為市府重大推動地區發展政策之一,同時配合「捷運新莊線輔大站週邊、塭仔圳地區、三重果菜市場都市更新規劃案」、「臺灣桃園機場聯外捷運計畫」之需要,以及「新莊、泰山塭仔圳地區市地重劃區規劃暨分區工程基本設計」之擬訂,原計畫內容有其調整之必要,配合辦理本次通盤檢討作業,全面檢討土地使用、公共設施、交通系統及都市防災的需求,並兼顧開發財務可行性。

這次都計案變更的重點,以考量時代趨勢的改變,做為因應的方針,包括「少子化」現象使學校用地需做調整,經市府跨局處協調後,確認文中及文小用地的調整,以不低於原都市計畫定期通盤檢討實施辦法規定,文中用地不小於2.5公頃,文小用地不低於2.0公頃的方向檢討,並考量該地區環境發展,檢討變更南側地區的乙種工業區為住宅區,以及為控管整體開發地區都市發展規模,及塑造良好生活品質,於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規定前院、後院退縮,以及規範全區需採綠建築設計等規定,為能加速開發作業,後續將由新北市政府採公辦市地重劃方式開發。

新泰塭仔圳都市計畫由新北市都委會審議通過後,市府已於2011年10月31日提送內政部都委會審議,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都市計畫科表示,民眾若有意見,仍可以書面陳述,逕寄市府表達。若一切順利,全案預計2013年6月發布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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