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修住宅三法恐再衝擊房市 賴正鎰籲政府放下干預手段
鉅亨網記者張欽發 台北
針對政府近期強力推動「住宅三法」修正草案,鄉林 (5531-TW) 集團董事長賴正鎰今 (11) 日表示,推動居住正義不應以打壓產業為代價,目前的法規走向不僅對不動產開發業的經營模式、資金運用造成重大挑戰,更可能因市場機制受阻,反向導致租金暴漲與房價成本轉嫁。

賴正鎰並呼籲政府應與產業界實質溝通,在危老都更常態化之際,應給予更務實的配套措施與行政彈性。
賴正鎰分析政府在「危老與都更」法規變革,重點為「限制小基地容積獎勵」、「住宅使用比例限制(須達 1/2 以上)」、「新增協議合建稅賦優惠(土增稅 / 契稅減徵 40%)」,並推動老宅延壽與補強,力拚 2027 年 5 月 31 日前完成修法,並計畫刪除 2027 年的落日期限,他認為這具有「短空長多」的雙重意義。
賴正鎰肯定政府取消期限,可以避免過去建商為了趕容積獎勵而產生的「搶掛號」亂象,取消小基地容獎,可以讓大基地開發回歸理性,有利於提升城市防災機能與景觀。
他也提出警示,目前營建工料成本仍處於歷史高檔,如容積獎勵沒有隨物價動態調整,單靠刪除落日期限,恐怕難以吸引地主參與。特別是在中南部等開發成本敏感度較高的地區,政府若無法提供穩定的稅賦優惠與行政效率補償,所謂的法規常態化恐將淪為紙上談兵。此外,他對政府力推「自主都更」表示疑慮,認為地主缺乏整合專業,政府應簡化「公私合建」的審議流程,而非僅側重補助自主都更。
針對「租賃專法」與「住宅法」的修正,賴正鎰直指部分法規恐怕存在「扭曲市場機制」的風險。他指出,法規若強制保障 3 年租期或嚴格限制漲幅,從自由市場規律來看,房東為了彌補預期成本與未來風險,極可能在簽約首期便大幅調升租金,進而造成「租金一次性暴漲」,這對租屋族而言絕非好事。
賴正鎰說,過度的租賃管制會降低企業投入「長租公寓」或「品牌租屋」的誘因,阻礙建商轉型與市場升級。此外,關於「住宅法」將以「只租不售」為主、搭配租金補貼與包租代管的住宅政策,擬修正明定社會住宅應提供至少 40% 給弱勢族群,並新增至少 20% 租予新婚 2 年內或育有未成年子女的婚育家庭。
他認為少子化是社會共業,像是今年 2 月出生 6523 人,創歷年單月新低,年減 37.32%,已連續 62 個月「生不如死」,這是攸關人口政策,政府不應將所有社會責任推給配合興建社會住宅的開發商,尤其是在土地取得成本高昂的當下,若再要求建商負擔過重的代金或捐贈比例,最終這些隱形成本仍會轉嫁至房價,形成惡性循環。
談及整體經濟環境,賴正鎰感嘆,目前房市已面臨第七波信用管制與土建融成數限縮的重壓,加上住宅三法的種種限制,房地產產業已然進入「寒冬」。他舉例,今年 329 檔期案量已出現年減 33% 的驚人跌幅,若開發端因政策高壓全面縮手,後端的建材、室內設計、居家裝修乃至金融貸款等百業都將受到衝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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