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VID-19輕症拍板不屬法定傳染病 防疫險理賠3/20起畫下句點
鉅亨網記者陳蕙綾 台北 2023-03-10 16:53
指揮中心今 (10) 日拍板,COVID-19 輕症不屬於法定傳染病,產險公會也在下午發布最新公告表示,新冠輕症已非「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的確定病例,而不屬法定傳染病之範疇,因此自今 (2023) 年 3 月 20 日起,若經診斷屬輕症者,依疾管署規範,不再認定屬法定傳染病,保險公司防疫險依約不予理賠。
國內 COVID-19 疫情平穩,確診輕症者免隔離「0+N」政策將自 3 月 20 日上路,也牽動防疫險理賠定義,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發言人羅一鈞今天說,屆時輕症確診者就不是第 5 類法定傳染病;符合臨床條件和檢驗條件才需要通報第 5 類法定傳染病,臨床條件包含出現肺炎需氧氣治療或其他併發症,因而住院或死亡者。
羅一鈞說明,家用快篩陽性或是家用 PCR 陽性,將會從檢驗條件移除,也就是說,COVID-19 輕症 3 月 20 日後就不是第 5 類法定傳染病,非 COVID-19 併發症住院的患者就算經家用快篩陽性也不算法定傳染病。
正因為指揮中心明確指示 COVID-19 輕症不屬於法定傳染病,產險公會也跟進宣布,因應指揮中心發布輕症不通報,將修正 COVID-19 病例定義。經公會防疫險理賠小組研議,因防疫險承保範圍為「法定傳染病」,自 3 月 20 日起,防疫險保戶若經診斷為輕症,不再認定為法定傳染病,保險公司依約不予理賠。
對產險業者來說,去年 4 月下旬之前,掀起一波防疫險投保潮,當時疫情嚴峻,最後在金管會介入之下,各公司防疫險才陸續停賣、下架,但許多產險公司的防疫險契約都要到今年 4 月下旬才到期,如今,就算防疫險契約未滿一年到期,但隨著 3 月 20 日起,輕症拍板不屬法定傳染病,理賠申請也將提前在 3 月 20 日停止受理,產險業史上最慘烈的理賠壓力也畫上句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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