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東新:本公司之子公司「遠東資源開發」出售新北市板橋區亞東段982地號建案土地持分予關係人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2-12-20 17:56
第20款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1)名稱:新北市板橋區亞東段982地號。
(2)性質:通訊數位專用區二(B)。
2.事實發生日:111/12/20~111/12/20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戶別:C-11F
(1)土地:持分面積40.1166㎡(折合12.14坪)。
(2)單位價格:每坪1,970仟元。
(3)交易總金額:新臺幣23,909仟元。
戶別:B-06F
(1)土地:持分面積17.5959㎡(折合5.32坪)。
(2)單位價格:每坪2,047仟元。
(3)交易總金額:新臺幣10,895仟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戶別:C-11F
(1)交易相對人:施雅斌。
(2)與公司之關係:本公司關係企業董事之配偶。
戶別:B-06F
(1)交易相對人:白佩琪。
(2)與公司之關係:本公司關係企業董事之配偶。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A.原因:一般銷售。
B.前次移轉之所有人:遠東紡織股份有限公司(現更名為「遠東新世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遠東新」)。
C.與公司及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
與公司之關係:遠東新為遠東資源開發之母公司。
與交易相對人之關係:關係企業董事之配偶。
D.前次移轉價格:不適用。(由母公司遠東新以分割不動產方式,設立取得土地)
E.前次移轉日期:民國93年06月10日。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預計處分利益約為36%。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1)交付與付款條件:依合約規定。
(2)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無。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1)交易決定方式:議價。
(2)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市場行情。
(3)決策單位:董事會。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不適用。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不適用。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新聯祥廣告股份有限公司,費用約新臺幣1,479仟元。
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一般銷售,獲取利益。
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無。
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4.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1年12月20日
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民國111年12月20日
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否
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其他敘明事項: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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