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泥:代子公司東南高良資源再生(股)公司公告向關係人台混資源開發(股)公司租賃取得使用權資產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2-09-27 14:55
第20款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高雄市仁武區善德段383、384地號土地及地上建築物
2.事實發生日:111/9/27~111/9/27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1.土地
租賃面積:824坪
每單位價格:每坪租金為新台幣150元/月(未稅)
租金金額:新台幣123,600元/月(未稅)
2、建築物:新台幣12,000,000元(未稅)
3、取得使用權資產金額:
土地:新台幣23,847,811元(未稅)
建築物:新台幣12,000,000元(未稅)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相對人:台混資源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與公司之關係:關係人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該土地位於原仁武廠旁邊,便於增設
機械設備且該土地位於高雄市中心位置,地理條件相當良好,對於業
務銷售有助益。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不適用
前次移轉日期:不適用
前次移轉金額: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1、土地:月繳
(月租金合計新台幣123,600元(未稅)。112/4按上年度之租金調漲3%,
後續每3年固定調漲3%。)
租期:111年09月1日~129年03月31日
2、建築物:承租人應先付租賃建物之建築費用總價款10%
作為簽約款,其餘租賃建物之建築費用,由出租
人依建築工程施工進度計算費用,並按比例扣除簽約款後,開立
發票向承租人請款。
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1、任一方如有違反本租賃契約之重大事由,經他方以書面通知催
告後三十日內應改正而未完成改正或違約事由性質上無法改正時,
未違約之他方得以書面終止本契約,且請求違約之一方賠償損害。
2、本租賃期間屆滿後,承租人就本租賃標的物如仍擬承租時,出
租人同意承租人享有優先承租權。但租賃條件雙方另行約定。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兆豐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出具之不動產估價報告書議定
決策單位:董事會決定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兆豐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
2、土地使用權資產金額:新台幣26,332,642元(未稅)
3、建築物使用權資產金額:新台幣12,009,900元(未稅)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蘇文清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103)高市估字第000091號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承租該筆土地及建築物係為建造預拌混凝土料倉業務之需要。
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不適用
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4.董事會通過日期:
1.民國111年9月27日
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1.民國111年9月27日
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是
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35,847,811元
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其他敘明事項: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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