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金:代子公司第一金證券公告與關係人取得之不動產使用權資產。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2-04-20 18:25
第20款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租賃標的物:第一銀行長安大樓一、二樓(以下簡稱長安大樓一、二樓),
坐落於台北市中山區長安東路一段35號一、二樓。
2.事實發生日:111/4/20~111/4/20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一)長安大樓一樓(329.12平方公尺,折合99.56坪),
月租金192,841元(含稅,下同),年租金2,314,092元。
(二)長安大樓二樓(348.24平方公尺,折合105.34坪),
月租金158,168元(含稅,下同),年租金1,898,016元。
(三)一樓與二樓年租金合計4,212,108元(含稅,下同),
五年租金總計21,060,540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一)交易相對人:第一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其與公司之關係:同為第一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百分之一百持有之子公司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一)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金控集團整體業務上規劃
(二)前次移轉之所有人: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按月支付租金,月租金351,009元。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一) 本次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經第三方公證單位估價
(二) 決策單位:董事會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瑞普國際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
長安大樓一樓月租金192,841元(含稅)
長安大樓二樓月租金158,168元(含稅)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蔡友翔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107)北市估字第000261號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取得後供辦公場所使用
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無
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4.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1年4月20日
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民國111年 4月20 日
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
是
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其他敘明事項: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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