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賓:補充3月17日公告本公司以售後租回方式處分不動產相關訊息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2-03-25 17:18
第20款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新竹國賓及新竹行政大樓
新竹市東區中央段566、567-1、654-3、657、658地號及2050~2052、2054~2055等5筆建號
2.事實發生日:111/3/25~111/3/25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土地面積共計約4,960平方公尺﹙折算約1,500.41坪﹚,
建物面積共計約83,301.15平方公尺﹙折算約24,876.48坪﹚,
1.出售:總金額新台幣42億元(含稅)
2.回租:租期20年,使用權資產總金額:約新台幣25億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全球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非本公司關係人。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預估處分利益約為新台幣1.37億元,
另預估遞延利益為新台幣5.38億(本次新增)於回租期間依會計原則入帳。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付款條件:依不動產買賣契約書之約定、
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依不動產買賣契約書之其他承諾事項售後租回20年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1)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議價。
(2)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參考市場行情及專業鑑價機構所出具鑑價報告。
(3)決策單位:董事會。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1)售價
(A)第一太平戴維斯聯合事務所估價金額:40.77億
(B)宏大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估價金額:40.17億
(2)回租(使用權資產)
(A)第一太平戴維斯聯合事務所估價金額:24.8億
(B)宏大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估價金額:22.1億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A)第一太平戴維斯聯合事務所:張宏楷
(B)宏大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陳品妤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A)第一太平戴維斯:(96)台內估字第000294號
(B)宏大:(105)北市估字第000236號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為活化資產,提升資產使用價值。
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不適用。
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
24.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1年3月8日
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民國111年3月8日
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否
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其他敘明事項:
預估處分利益約為新台幣1.37億元,
另預估遞延利益為新台幣5.38億(本次新增)於回租期間依會計原則入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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