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邦銀:本行取得不動產使用權資產異動。(所有權人)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2-01-13 18:18
第20款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高雄市博愛一路468號1、3樓
2.事實發生日:111/1/13~111/1/13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租賃面積:180.08坪。
每坪月租金價格:610.84元。
交易總金額合計5,115,000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相對人:博二股份有限公司
(因原所有權人即關係人勇軒股份有限公司將所有權移轉予第三人博二股份有限公司,
其租賃契約,對於受讓人仍繼續存在。)
其與公司之關係:關係人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因所有權移轉,由交易相對人繼受租賃契約。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勇軒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關係人;
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民國110年10月22日;
移轉金額:6,759,762元(原所有權人勇軒股份有限公司辦理法人分割,
移轉金額依承租坪數比率換算。)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交付或付款條件:月付、每月租金110,000元。
自民國110年11月1日至民國114年9月15日止。租金由博二股份有限公司收取。
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無。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交易決定方式:所有權移轉第三人,其租賃契約,由博二股份有限公司繼受租賃契約。
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鄰近區域租金行情。決策單位:董事會。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不適用。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不適用。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所有權移轉第三人,其租賃契約,對於受讓人仍繼續存在。
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無。
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4.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1年1月13日
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民國111年1月13日
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是
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其他敘明事項:
因關係人勇軒股份有限公司將所有權移轉予第三人博二股份有限公司,
其租賃契約,對於受讓人仍繼續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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