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超:更正:代重要子公司統盟電子(股)公司公告董事會決議處分不動產相關事宜。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1-09-17 18:41
第20款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土地座落: 桃園市中壢區中工段地號0113-0000、0007-0020。
建物門牌: 桃園市中壢區松江北路16之1號;建號04634-000、04634-002。
2.事實發生日:110/9/17~110/9/17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土地面積11,202平方公尺(折合約3,388.6050坪),建物面積10,551.10平方公尺
(折合約3,191.7078坪,內含雨遮約14.9465坪),土地及建物交易總金額新台幣
壹拾億元(建物含營業稅)。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相對人: 晟銘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與公司之關係:非本公司之關係人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預計處分利益約新台幣7.33億元(尚未扣除土地增值稅約2,610萬元)(更正)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預計付款條件:第一期簽約款:新台幣 100,000,000元
第二期用印款:新台幣 100,000,000元
第三期完稅款:新台幣 0元
第四期交屋款:新台幣 800,000,000元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1.交易之決定方式:買賣雙方協商議價。
2.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參考中華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之不動產估價報告
書及佳駒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之不動產估價報告書。
3.決策單位:董事會。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1.中華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
估價金額:新台幣935,422,619元
2.佳駒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
估價金額:新台幣986,237,510元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1.中華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謝典璟。
2.佳駒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徐昌駿。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1.謝典璟(99)北市估字第000149號。
2.徐昌駿(104)中市地估字第000079號。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信義全球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經紀費用依合約規定
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以活化資產、降低負債及改善財務結構。
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無
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
24.董事會通過日期:
不適用
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不適用
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否
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其他敘明事項: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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