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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凡甲:公告本公司110年現金減資換發股票相關事項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1-01-15 15:00

壹、本公司業經109年12月10日股東臨時會決議通過現金減資銷除普通股18,228,952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總金額新台幣182,289,520元,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9年12月30日金管證發字第1090378366號核准在案。 貳、茲依照公司法第273條第二項之規定,將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公司名稱:凡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所營事業: 1. F106030 模具批發業 2. F113010 機械批發業 3. F113020 電器批發業 4. F118010 資訊軟體批發業 5. F119010 電子材料批發業 6. F106010 五金批發業 7. I599990 其他設計業 8. CC01990 其他電機及電子機械器材製造業 9. I301010 資訊軟體服務業 10. F213030 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零售業 11.F213040 精密儀器零售業 12. F213060 電信器材零售業 13. E605010 電腦設備安裝業 14. E701010 通信工程業 15. F113050 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批發業 16. F218010 資訊軟體零售業 17. F219010 電子材料零售業 18. F401010 國際貿易業 19. F113070 電信器材批發業 20. F113030 精密儀器批發業 21. CC01070 無線通信機械器材製造業 22. CC01080 電子零組件製造業 23. CE01010 一般儀器製造業 24. CC01060 有線通信機械器材製造業 25. CC01110 電腦及其週邊設備製造業 26. CC01120 資料儲存媒體製造及複製業 27. CQ01010 模具製造業 28. ZZ99999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三、股份總數及每股金額:本公司資本總額定為新台幣1,200,000,000元,分為120,000,000股,已發行股份73,008,693股,每股面額為新台幣10元,計新台幣730,086,930元。 四、本公司所在地:新北市中和區中山路3段102號3樓 五、董事及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本公司現有董事7人(含獨立董事2人)及監察人3席,董事及監察人任期為3年,連選得連任。 六、訂立章程及最近一次修訂日期:本公司章程訂立於87年10月27日,第15次修訂於109年6月19日。 七、原發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公司已發行股份計普通股73,008,693股,每股面額為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730,086,930元。 八、資本減少緣由:本公司為調整資本結構及提升股東權益報酬率。 九、減資換發股票作業計畫: (一)本次應換發之股票,包含歷年發行之全部股票,計普通股73,008,693股,每股面額為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730,086,930元。但若於減資基準日前,因公司債轉換致使流通在外股數有所增加時,當以減資基準日實際流通在外股數為實際之普通股股數。 (二)本次減資新台幣182,289,520元,銷除已發行股份18,228,952股用以調整資本結構及提升股東權益報酬率。 (三)減資比例: 24.968193856%,依公司法第168條之規定,減少資本應依股東所持股份比例減少之。 (四)減資後換發之普通股股份總數及總金額:54,779,741股,每股金額:10元。減資後之普通股實收資本總額:547,797,410元。惟若有因公司債轉換致使流通在外股數有所增加時,換發股數以減資基準日實際流通在外股數為計算基礎。 (五)本次現金減資銷除股份換發新股票,依「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各股東持有股份分別計算,普通股股東每1股退還2.4968193856元,每仟股換發750.31806144股(即每仟股減少249.68193856股,退還現金2496.8193856元);以匯款或郵寄支票方式發放(發放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發放處理費由股東自行負擔。減資後未滿壹股之畸零股,股東可自減資換股停止過戶日前五日起至停止過戶日前一日止內,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合併湊成整股之登記,拼湊後仍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或逾期未辦理拼湊者,按股票面額折付股東現金,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其畸零股份則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該面額承購。 (六)本次減資換發之新股採無實體發行,其權利義務與原發行股票相同。 (七)減資換發股票日程: (1)減資基準日:110年01月18日。 (2)舊股票最後交易日:110年03月17日。 (3)舊股票停止市場交易期間:110年03月18日至110年03月26日。 (4)舊股票最後過戶日:110年03月21日。因最後過戶日110年03月21日適逢星期例假日,故請於民國110年03月19日16時30分前親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過戶手續,掛號郵寄者以民國110年03月21日(最後過戶日)郵戳日期為憑。 (5)舊股票停止過戶期間:110年03月22日至110年03月26日。 (6)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110年03月26日。 (7)新股票開始上櫃買賣日與舊股票終止上櫃日:110年03月29日。 (8)現金減資退還股款發放日:110年03月29日。 (9)自新股票上櫃買賣之日起原上櫃買賣之舊股票不得作買賣交割之標的。 前項作業日程若因主管機關相關規定變動或核准日期調整或客觀環境影響致相關作業日期需變更或修正時,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八)本次換發股票之程序及手續: (1)本公司已採無實體發行有價證券,故請尚未在證券商處開設集保劃撥帳戶之股東,儘速至往來證券商開設集保劃撥帳戶,以利辦理換發作業。 (2)已過戶舊股票:股東應持舊股票、股票換發申請書、(673/671)登錄專戶持股明細調整/發行人保管劃撥帳戶/登錄專戶存券轉帳申請書、減資退還股款發放暨領取單及原留印鑑辦理換發。 (3)未過戶舊股票:股東應持舊股票、股票換發申請書、過戶申請書、證明文件(稅單或集保股票交付清單)、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股東印鑑卡、股票換發申請書、(673/671)登錄專戶持股明細調整/發行人保管劃撥帳戶/登錄專戶存券轉帳申請書、減資退還股款發放暨領取單及原留印鑑辦理過戶後換發。 (4)原存放於集保帳戶之舊股票,由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於新股上櫃買賣日統一換發為無實體之新股,股東無需辦理任何換發手續。 (5)換發地點: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103432台北市大同區承德路3段210號地下一樓,電話:(02)2586-5859。 (九)其他未盡事宜,擬依公司法及其他相關法令辦理。 (十)另本公司發行之可轉換公司債凡甲四(35264)自民國110年01月18日至110年03月26日止為停止轉換期間,若因公司債轉換致使流通在外股數有所增加時,授權董事長依本次減資基準日實際流通在外股數,調整減資比率。 (十一)本計畫將於經濟部核准減資變更登記後,洽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核備後辦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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