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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保署拚改革 依臨床實證訂自費上限 首波納三類醫材

鉅亨網編輯陳于晴 2020-05-07 13:02

為推動健保特材改革,健保署今 (7) 日宣布,將改依「臨床實證」等級訂定健保差額負擔比例,並降低同功能特材在各院所間的收費差異,首波納入人工頸椎椎間盤等 3 類醫材共 61 品項,待衛福部公告實施後,預估每年約有 9100 人次受惠。

健保署指出,隨著醫療科技進步,新功能醫材不斷推陳出新,但由於醫病之間資訊不對等,民眾往往無從判斷新的醫材究竟有多好,因此,坊間流傳「健保給付的是次等貨」、「自費的比較好」等以訛傳訛說法。

為此,健保署逐步推動多項務實改革,邀請醫材許可證持有廠商、醫院代表們及臨床專家來溝通,重新研議如何以合理的價格,意即對病人有利且臨床實證越好的新醫材,健保給付比例越高,民眾自付差額比例也降低。此外,同功能類別的醫材在各院所間收費之差距將規定在合理範圍。

以治療退化性椎間盤等疾病的「人工頸椎椎間盤」為例,目前多數院所收費約 25.5 萬元,最高可達 30 萬元。經共擬會議核定費用約 23.3 萬元,健保給付核定費用的 20%,民眾自付差額上限約 18.7 萬元,未來院所收費不得超過此金額,估計每年約 2500 人次受惠,至於健保財務負擔約 1.17 億元。

健保署表示,同樣治療退化性椎間盤等疾病的「特殊功能及材質脊椎間體護架」,新特材共三大類 40 品項納入差額負擔,民眾自付差額上限因不同功能類別而異,約 4 萬元至 14.1 萬元,估每年 6200 人次受惠,健保財務負擔約 9200 萬元。

另外,用來治療嚴重心臟主動脈狹窄的「經導管置換瓣膜套組」,臨床實證具有較低的死亡率及合併症,臨床療效及安全性較高,共擬會議核定費用約 109.7 萬元,健保給付核定費用的 30%,民眾自付差額上限約 77 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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