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吾華:公告本公司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相關事宜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0-04-28 16:45
第20款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土地:台北市松山區敦化段一小段717、744地號。
建物:台北市松山區復興北路167號5樓之1及地下3樓80號.81號停車位。
2.事實發生日:109/4/28~109/4/28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土地面積:46.95平方公尺,核算為14.2016坪。
建物面積:475.28平方公尺,核算為143.77坪(另有車位85.71平方公尺,核算為25.93坪)
每單位價格:建物每坪新台幣800,000元
停車位每個單價新台幣2,900,000元
交易總金額:新台幣120,816,000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相對人:懷特生技新藥股份有限公司
與公司之關係:關聯企業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關係人出售之辦公室洽位於本公司現有營運處所旁,
係考量未來擴充營運規模及辦公室完整性做整體規劃。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美吾華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關係人
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98年12月29日;新台幣96,000,000元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依合約約定方式給付
限制條款:無
重要約定事項:無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交易決定方式:議價
價格決定參考依據:不動產估價報告書
決策單位:董事會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第一太平戴維斯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
估價金額新台幣123,927,630元。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張譯之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92)台內估字第000133號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考量未來擴充營運規模及辦公室完整性做整體規劃
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無
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4.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09 年4 月28 日
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民國109 年4 月28 日
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是
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其他敘明事項: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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