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商務部稱自8月起對所有配額外食糖進口統一適用保障措施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8-07-16 18:46
中國商務部周一發布公告,自2018年8月1日起,對所有配額外食糖進口統一適用保障措施,取消不適用名單。該份名單逾一年前公布,來自某些發展中國家(地區)的食糖產品免於適用保障措施。
根據2017年發布的公告,當時商務部決定對進口食糖產品實施保障措施,但同時附有「不適用保障措施的發展中國家(地區)名單」,即,對於來自發展中國家(地區)的產品如其進口份額不超過3%,且這些國家(地區)進口份額總計不超過9%,不適用保障措施。
這包括190余個國家/地區,多數為東南亞、非洲和南美國家,如緬甸、菲律賓、尼日利亞等。
當時調查機關裁定,進口食糖數量增加,中國食糖產業受到嚴重損害,且進口產品數量增加與嚴重損害之間存在因果關系,並決定自2017年5月22日起,對進口食糖產品實施保障措施。
周一公布的公告稱,自取消不適用名單之日起,進口經營者在進口關稅配額外食糖產品時,應向海關繳納相應的保障措施關稅。保障措施關稅以海關審定的完稅價格從價計征,計算公式為:保障措施關稅稅額=海關完稅價格×保障措施關稅稅率。進口環節增值稅以海關審定的完稅價格加上關稅和保障措施關稅作為計稅價格從價計征。
路透北京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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