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股解碼】CDR細則出爐之後,誰將成為第一個吃螃蟹的人?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8-06-07 17:45
CDR(Chinese Depository Receipt),是指在境外(包括中國香港)上市公司將部分已發行上市的股票託管在當地保管銀行,由中國境內的存托銀行發行、在境內A股市場上市、以人民幣交易結算、供國內投資者買賣的投資憑證,從而實現股票的異地買賣。
經過多月的“猶抱琵琶半遮面”,2018年6月6日,證監會連發包括《存托憑證發行與交易管理辦法(試行)》在內的九份規章及規範性檔,證監會強調,將嚴格掌握試點企業家數和籌資數量,合理安排發行時機和發行節奏。
細則出台:基本條件
九份檔中詳細地列出了各項要求,雖業界對CDR細則期待已久,但若真要實現征程,還是要過五關,斬六將。《存托憑證發行與交易管理辦法(試行)》第五條首先流出了公開發行以股票為基礎證券的存托憑證的,境外基礎證券發行人應當符合的七大條件,這些應當是企業們應當所符合的基本條件。其中有三條對公司的運營與控股股東提出了詳細的要求,分別是:
(圖源:網絡,侵刪)
第二條:為依法設立且持續經營三年以上的公司,公司的主要資產不存在重大權屬糾紛。
第三條:最近三年內實際控制人未發生變更,且控股股東和受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支配的股東持有的境外基礎證券發行人股份不存在重大權屬糾紛。
第四條:境外基礎證券發行人及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最近三年內不存在損害投資者合法權益和社會公共利益的重大違法行為。
試點:誰有資格?
七大條件只是最基本的入門條件,《試點創新企業境內發行股票或存托憑證並上市監管工作實施辦法》(以下簡稱“辦法”)為試點企業提出了更加詳細的要求。
辦法第七條指出,已境外上市試點紅籌企業,市值應不低於2000億元人民幣。而關於具體的市值計算,證監會也列出了具體的辦法:按照試點企業提交納入試點申請日前120個交易日平均市值計算,匯率按照人民銀行公佈的申請日前1日中間價計算。上市不足120個交易日的,按全部交易日平均市值計算。
辦法第八條指出尚未境外上市試點企業,應符合下列標準之一:
(一)最近一年經審計的主營業務收入不低於30億元人民幣,且企業估值不低於200億元人民幣,企業估值應參考最近三輪融資估值及相應投資人、投資金額、投資股份占總股本的比例,並結合收益法、成本法、市場乘數法等估值方法綜合判定。融資不足三輪的,參考全部融資估值判定。
(二)擁有自主研發、國際領先、能夠引領國內重要領域發展的知識產權或專有技術,具備明顯的技術優勢的高新技術企業,研發人員占比超過30%,已取得與主營業務相關的發明專利—4—100項以上,或者取得至少一項與主營業務相關的一類新藥藥品批件,或者擁有經有權主管部門認定具有國際領先和引領作用的核心技術;依靠科技創新與知識產權參與市場競爭,具有相對優勢的競爭地位,主要產品市場佔有率排名前三,最近三年營業收入複合增長率30%以上,最近一年經審計的主營業務收入不低於10億元人民幣,且最近三年研發投入合計占主營業務收入合計的比例10%以上。對國家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有重要意義,且擁有較強發展潛力和市場前景的企業除外。
最後,誰將是第一個吃螃蟹的人?
隨著檔一個接著一個的出台,媒體行業、金融行業都對首批要加入CDR的企業有著諸多猜測,到底誰將成為第一個吃螃蟹的人。
綜合以上條件來看,BAT三家,與京東、網易的呼聲較高。截至今日下午收盤之後,這五家公司的總市值分別是919.5億美元、5318億美元、40733億港元、576.6億美元、312.3億美元,均符合以上條件。同時,在神奇的生物“獨角獸”中,小米、美團、寧德時代等公司也呼聲極高,目前其估值分別為460億美元、300億美元、200億美元。
近年來,隨著中國經濟的騰飛與資本市場的良性發展,優質企業“回A”的口號已經被越喊越響亮。那麼當機會終於到來之時,到底誰會去跨出第一步呢?
文:施琳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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