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配參選縣議員 嶄露溫柔力量
鉅亨台北資料中心 2018-05-07 11:55
【文 / 許陳品】
台灣地方公職人員選舉(俗稱九合一選舉)即將在 2018 年底登場。就在傳統藍綠兩大政治陣營捉對廝殺之際,另有一股溫柔的政治力量正悄然興起,嫁到台灣 19 年、原籍河北省張家口的大陸配偶史雪燕,在 2017 年 7 月取得中華民國身分證滿 10 年,依法終於擁有被選舉權,而她將在年底正式代表國民黨投入南投縣第一選區的縣議員選舉。
根據內政部移民署統計,至 2018 年 2 月底止,包括大陸籍配偶與外籍配偶的「新住民」配偶在台人數有 53.2 萬人,其中,大陸籍配偶(簡稱陸配)有 35.4 萬人,佔新住民配偶總數的 66.5%。雖然陸配在人數上位居非台籍配偶的絕對多數,實際上在台灣社會卻是相當弱勢的一群。由於兩岸政治關係長期以來起伏不定,申請來台團聚、依親、長期居留甚至定居的陸配,時常成為兩岸間的夾心餅乾、左右為難,又以往兩岸間的婚配結合多為「盲婚啞嫁式的包辦婚姻」,在台陸配有很大部分嫁入社經地位不高的台灣家庭,僅能從事家務勞動、生兒育女,毫無經濟自主權。
依《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的限制,陸配須歷經團聚、依親居留、長期居留三個階段,總計耗時 6 年以後才能夠在台灣初設戶籍並且取得身分證。此時,陸配僅享有選舉權,但無被選舉權,即可以投票但不能參選。不僅不能登記參選,社會看待陸配的合法權益,也依然存在歧視眼光。
前台聯黨立委黃文玲曾於 2013 年表示,由於陸配數量不斷增加,如將取得身分證的時間從 6 年改為 4 年(俗稱六改四),預估到 2016 年總統大選時,擁有投票權的陸配將增加 19 萬票,總計有高達 28 萬陸配享有選舉權,極可能成為影響選情的關鍵少數,所以提案修法,改為陸配入籍後 6 年才能投票選立委、滿 10 年才能投票選總統。
此議卻遭時任陸委會主委王郁琦反駁,王稱修法後屆時最多 14 萬陸配有投票權,僅會增加 24,000 多票而已;積極為陸配爭取權益的「中華兩岸一家親交流協會」理事長湛秀英也強調,陸配不是台灣的敵人,而是台灣人的媽媽、太太和媳婦,既然陸配已在台獲得公民身份,就不該有差別待遇。
有別於以不分區方式當選國民黨籍立委的外配、柬埔寨華人林麗蟬,湛秀英指出,兩岸開放交流 30 年,才出現像史雪燕這樣作為首位新住民、陸配的地方民代候選人,除了獲得家庭的諒解與支持,並滿足相關法令的規定外,參選地方民代還必須要先得到台灣社會的認同,長期投入地方事務,累積一定的社會資本與人脈與聲望後,才有參選的基礎。
隨著越來越多陸配和外配逐漸取得選舉權和被選舉權,預期未來將會有更多新住民透過代議立法、在議會殿堂發聲,或是參選里長服務地方,參與台灣的政治生活。不過,競選縣市議員、里長等屬於基層選舉,史雪燕的參選,還僅是單一個案,能對台灣政治生態發揮多少改變作用,有待後續觀察。但出現新住民,特別是陸配參政,至少讓台灣未來在面對大陸時,態度會趨向理性、務實,且有助於兩岸局勢真正的和平穩定發展。
來源:《多維 TW》月刊 030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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