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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質疑慶富案翻版 3太陽能廠聯合聲明:無可相提並論處

鉅亨網記者林薏茹 台北 2017-12-11 1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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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日光董事長洪傳獻(左起)、昱晶董事長潘文炎與昇陽光電董事長劉康信。(鉅亨網資料照)

國發基金將於周三 (13 日) 審查昱晶 (3514-TW)、昇陽科 (3561-TW)、新日光 (3576-TW) 等 3 家公司合併注資案,對於國民黨立委林為洲今 (11) 日質疑若政府貿然注資,恐成另一個「慶富案」,3 家公司今天發表聯合聲明指出,此合併案與慶富案並無任何可相提並論之處,盼能考量國家能源政策需要、產業競爭力提升、3 家公司股東權益與台灣資本市場秩序,勿做未盡公平的解讀。

聯合聲明中表示,此合併案的 3 家公司皆為上市公司,營運與財務資訊均透明公開,財務報表也經會計師簽證,公司治理皆遵循相關法規,據各公司合併財務報表。

3 家公司表示,至今年第 3 季為止,3 家公司總資產共約新台幣 636 億元、淨值合計約 308 億元,今年前 3 季合併營收合計逾 222 億元,員工人數超過 4,000 人,股東人數約 20 萬人,若 3 家公司順利合併後,將成為台灣太陽能產業的國際級旗艦企業。

聯合聲明中也指出,若此合併案獲國發基金與其他政府指定的機構投資,將能順利地推動升級計畫,改變既有的營運模式,執行產業水平及垂直整合,對台灣能源轉型與綠能政策的實現、產業創新與競爭力提升等,均能產生正面效益,創造多贏結果,且國發基金與其他政府指定機構投資新日光後,未來將成為合併公司法人股東,並進入合併公司董事會,享有與其他股東相同的股東權利與保障。

聯合聲明中強調,此合併案與未上市公司慶富造船承造海軍獵雷艦案,因資金缺口等問題導致履約能力受到質疑,兩件事情並無任何可相提並論處,不宜根據偏頗資訊,就給予合併案未盡公平的解讀,考量國家能源政策需要、產業競爭力提升、3 家公司所有股東權益與台灣資本市場秩序,盼各界能充分理解合併案的背景與相關資訊後,給予指教與支持。

林為洲今日早上在立院召開記者會指出,國發基金預計針對 3 家太陽能廠合併案注資約 45 至 50 億元,但去年 3 家太陽能廠去年合計虧損金額達 90.45 億元,若貿然投入恐成另一個「慶富案」,呼籲國發基金應審慎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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