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光金:公告金管會核准本公司總稽核由張弘杰擔任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7-11-01 19:00
第二條第49款
1.事實發生日:106/11/01
2.公司名稱:新光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張弘杰擔任總稽核案業經金管會核准,特此公告。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依據金管會金管檢控字第1060152391號函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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