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新:公告本公司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相關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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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依據: 一、本公司106年3月14日及106年4月28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1,219,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總金額新台幣12,190,000元。 二、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106年5月18日以金管證發字第1060016315號函核准在案。 貳、依照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之規定,相關事項公告如后: 一、公司名稱:統新光訊股份有限公司 二、所營事業: 1、CE01030 光學儀器製造業。 2、F401010 國際貿易業。 3、F119010 電子材料批發業(限區外經營)。 4、F219010 電子材料零售業(限區外經營)。 5、F107200 化學原料批發業(限區外經營)。 6、F207200 化學原料零售業(限區外經營)。 7、F107990其他化學製品批發業(限區外經營)。 8、F207990其他化學製品零售業(限區外經營)。 (1)研發、設計、生產及銷售下列產品。 (a)DWDM干涉濾光片。 (b)光通訊鍍膜光學元件。 (c)光學鍍膜元件。 (d)光譜檢測儀器。 (2)與前述產品相關之國際貿易業務。 三、公司股份總數與已發行股份總數及其金額:額定資本總額為新台幣4億8仟萬元整,計4仟8佰萬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已發行股份總額為新台幣322,900,000元整,計32,290,000股(含私募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 四、本公司所在地:南部科學工業園區台南市新市區南科三路7號4樓。 五、董事人數及任期:董事五人(含獨立董事二人),任期三年,連選得連任。 六、公司章程訂定日期:本公司章程訂立於民國92年7月23日,最近一次修正於105年6月7日,第8次修訂。 七、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總額暨其發行條件如下: 1.發行股數、面額及總額:現金增資發行新股1,219仟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總額為新台幣12,190仟元整。 2.發行條件:本次發行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發行股數15%,計183仟股予本公司員工承購;並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1規定,提撥發行股數之10%,計122仟股,採公開申購方式公開銷售;其餘發行新股之75%,計914仟股,由原股東按增資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持股比例認購。其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由股東自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一整股認購。原股東及員工放棄認購或拼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部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 3.現金增資發行價格:實際發行價格將依「承銷商會員輔導發行公司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自律規則」規定訂定,實際發行價格待訂定後另行公告。 4.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有之普通股相同。 5.本次計畫之重要內容,包括資金來源、計畫項目、預計進度及預計可能產生效益及其 他相關發行條件,如有因市場狀況及依主管機關指示修正而需修正者,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八、本次增資發行新股採無實體方式發行。 九、增資發行新股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335,090,000元整,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計33,509,000股(含私募0股),均為記名式普通股。 十、增資計劃用途:為購置機器設備及充實營運資金等一項或兩項資金需求。 十一、股票簽證機構:採無實體發行,故不適用。 十二、主辦承銷商:台新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十三、委託代收價款訂約行庫名稱:俟實際簽約後另行公告。 十四、委託存儲專戶訂約行庫名稱:俟實際簽約後另行公告。 十五、股款繳納期間: 1.原股東及員工繳款期間:俟董事會核決後另行公告。 2.特定人繳款期間:俟董事會核決後另行公告。 3.原股東及員工催繳股款期間:俟董事會核決後另行公告。 十六、有價證券發放:本次現金增資於股款募集完成後,先行以股款繳納憑證劃撥至認購繳款人指定之集保帳戶,股東不得請求交付股款繳納憑證。增資發行新股股票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30日內以無實體發放,同時逕予替換上市並註銷股款繳納憑證。股款繳納憑證上市日期及股票換發日期屆時將另行公告。 十七、公開說明書陳列及索取方式: 1.陳列處所:除依法分送主管機關外,另陳列於本公司所在地及股務代理機構。 2.索取方式:依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規定方式辦理。 3.另依規定以電子檔方式傳送至公開資訊觀測站(http://newmops.twse.com.tw),請投資人及股東上網下載參閱。 參、普通股增資發行新股認股基準日、停止過戶期間:俟董事會核決後另行公告。 肆、本公司最近年度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資產負債表、損益表、股東權益變動表、現金流量表及盈餘分配表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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