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nu-icon
anue logo
馬來西亞房產鉅亨號鉅亨買幣
search icon


公告

致茂電子:本公司106年股東常會通過解除新任董事之競業禁止限制案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第21款

1.股東會決議日:106/06/08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董事:黃欽明


董事:曾一士

董事:王遵義

獨立董事:鍾聰明

獨立董事:林坤禧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經票決結果,

贊成權數273,433,737權(其中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數207,531,319權)

佔出席股東表決總權數82.62%;

反對權數21,612,974權(其中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數21,612,974權)

佔出席股東表決總權數6.53%;

棄權/未投票權數35,919,547權(其中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數35,040,439權)

佔出席股東表決總權數10.85%,

贊成權數超過法定數額,本案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不適用。

鉅亨贏指標

了解更多

#波段上揚股

#軋空機會股



Emp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