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賃車開Uber是違法!抓到將受重罰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7-01-16 13:07
記者王苡嫣/台北報導
針對近來屢有民眾洽詢坊間流傳「只要領有職業駕照駕駛租賃車輛,加入 Uber 就不違法」的錯誤訊息事宜,公路總局說明,不論是領有職業駕照民眾自行承租租賃車輛,抑或是小客車租賃業僱用駕駛人非提供租車服務而加入 Uber 從事計程車載客,都是屬違反《公路法》及《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規定的違規營業行為。
公路總局指出,依《公路法》第 34 條規定,小客車租賃業是以小客車租給他人自行使用為營業者,若是依規定因應租車人租車需求由租賃業者負責代僱駕駛之情形,租車人與租賃業者自仍須以租車契約或出租單存在為前提。
因此,若小客車租賃業者不是提供租車服務,而是僱用駕駛人加入 Uber 從事計程車載客,就已違反《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第 100 條,相關小客車租賃業不得將供租賃車輛「外駛」且「個別攬載旅客」之規定。
公路總局進一步表示,《公路法》修正後,若 Uber 再被遭到舉檢,可對其公司處 100 萬元以上 2,500 萬元以下罰鍰,而駕駛人則處 10 萬元以上至 20 萬元以下罰鍰,並吊扣駕駛執照及車輛牌照 4 個月至 1 年或吊銷;若小客車租賃業僱用駕駛人加入 Uber 違規從事計程車載客,該租賃業者依法將處 9,000 元以上 9 萬元以下罰鍰,並按情節最重得廢止其汽車運輸業營業執照及吊銷全部營業車輛牌照。
公路總局呼籲相關駕駛人或小客車租賃業者切勿以身試法加入 Uber 違規從事計程車載客,以免受罰;並希望民眾勿搭乘非法營業的車輛,以保障自身安全權益。
『新聞來源/NOWnews http://www.nownew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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