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產潮中絕不能把銀行變成「唐僧肉」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6-09-21 08:10
安邦咨詢授權和訊網智庫發布
在經濟不斷尋底的過程中,不可避免會有大量企業破產、重組或倒閉。但近期市場發生的幾件事情,卻顯示出一些很不好的苗頭,再次提醒我們要正視破產制度化的必要性和緊迫性。
涉及14家銀行近300億元金融債權的江西賽維集團破產重整案件,9月18日出現新的動向。據報道,中行、招行、民生、光大等債權銀行再次明確反對賽維集團三家子公司經過微調的重整方案,其他債權銀行預計也將投出反對票,該重整方案被債權銀行否決。
根據最新方案,三家子公司的資產評估總值最終確定為79億元,與第一次估值(121.9億元)相比降幅達37.2%。賽維表示,之所以金額出現大幅縮水,是考慮到賽維整體資產與其重整後企業持續經營後的最終估值,如果要清算變現,實際收益會比第二次的最終估值還要低。但各債權銀行並不認同賽維方面的說法,對新方案過低的受償率提出嚴重質疑,認為此次重整嚴重損害債權人的利益,重整案「名為重整、實為清算」。公開信息顯示,按照該方案,在包括「工農中建交」所有大型國有銀行、政策行(國開行、進出口行),以及招商、民生、光大、中信等在內的14家銀行共計約271億元債務中,這些銀行受償額不到40億元,清償率在14.75%。如果細化到各家超十億的債權銀行,事實上的清償率更是低得多,大部分在6%-9%之間。
債權銀行人士表示,重整案件不同於普通的破產清算,因此在資產估值上應該結合企業實際盈利情況、現金流等企業真實經營情況來綜合考慮,不能損害廣大債權人的利益。他們還表示,重整方案遭遇否決,有資產評估方法不當、程序不嚴謹、重整程序的透明度和管理人資質遭質疑等多重原因,最重要的原因是,賽維的債權清償比例較以往光伏行業企業重整清償比例大幅下降。在光伏行業低迷的2013年11月,昔日全球第一大光伏企業無錫尚德當時重整的清償率突破30%;兩年前,超日太陽破產重組清償率也達到20%。有業內人士分析,一旦重整方案再次被投票否決,這三家子公司很可能進入法院強制裁定,按債務人提交的現有方案進行破產重整。而稍早前,江西政府也明確要求各債權銀行支持賽維破產重組方案。
9月19日,同樣備受關注的渤海鋼鐵債務重組案也有信息傳來,對於該集團1900億元的債務(其中金融機構債務1500億元,涉及105家金融機構),天津市政府給出的處置方案是,企業承接500億元,留存及核銷800億元,剩下的600億元則通過發債解決(所謂「債轉債」)。有接近監管人士表示,天津市很有可能讓債權銀行按照債務比例,用理財資金認購,由此替換掉銀行債務。而一位債權行總行人士表示,「不管是債轉股,還是債轉債,這都是文字游戲,銀行至少損失600億元。銀行損失太大,不太會同意該方案。」
安邦智庫(ANBOUND)研究團隊認為,以上兩個企業破產重整的案件,雖然一個民企一個國企,卻有非常相似的地方。首先,就是破產企業都試圖讓銀行承擔最大損失。無論是對現有資產估值的大幅縮水,還是讓銀行直接核銷債務或者借新債還舊債,銀行的損失額都占據了企業債務的絕大部分(銀行理財資金還直接牽扯到普通儲戶的利益,等於是讓居民來為企業買單)。可以說,企業明顯是在變相逃廢債,銀行的抵抗情緒自然也很大。第二,企業重整程序都嚴重缺乏透明度且不嚴謹,資產的評估標准和方法是否合理,爭議極大。第三,地方政府都強勢介入,這在江西政府和天津市政府對各債權銀行的態度上表現的非常清楚。而破產企業都是當地龍頭企業,在拉動經濟增加值、稅收、就業方面都具有舉足輕重的地位。
我們認為,在企業破產潮中銀行雖不可避免要承擔損失,但企業和地方政府也能把銀行當成唐僧肉,將大部分風險和損失轉嫁給銀行。如果對這種做法不加以約束,未來必將有更多國企和龍頭民企來效法,那銀行恐怕會被天量的壞賬壓趴下,最終損失也不得不由央行和全體國民承擔。在安邦智庫研究團隊看來,當務之急,還是要明確通過市場化的破產重組來應對破產潮的政策方向,不論是破產法的完善和貫徹,還是破產程序的制度化、標准化,以及司法制度的改革(避免地方政府過多干預法院的破產裁決),還有大量基礎性工作亟需獲得突破。如果在這些方面不加以努力,將無法確保破產企業對自身行為負責,引發更大的「道德危機」,銀行也將蒙受更多本不應該蒙受的損失,承受更大沖擊。
賽維集團和渤鋼集團的債務重組案件表明,在破產大潮中,銀行極易成為企業和地方政府轉嫁損失和風險的對象。要明確通過市場化的破產重組來應對破產潮的政策方向,並加緊各項基礎性工作的推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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